工业集聚区治水任务完成情况公布
环境保护部近日公示了2017年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1月底,全国共有涉及废水排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356家。其中2205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148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94%、91%。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是硬任务
2015年,国务院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其中明确规定,2016年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17年年底前,全国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根据“水十条”的有关要求,近年来,环境保护部督促各地大力推进相关工作,并在每年年初公示进展情况。
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公示了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这些地区需在当年完成有关任务。
根据公示,截至2016年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597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中,571家已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562家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共366家,已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仍有208家园区未按时完成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基本完成任务的基础上,2017年,环境保护部继续督促全国其他地区做好这项工作,此次公示的就是各地的最新进展情况。
根据公示,截至2018年1月底,全国共有涉及废水排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356家。其中2205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148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完成率分别为94%、91%。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四川等9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任务。其余2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20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全部完成任务。
未按时全部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包括河北廊坊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两园)龙港高新技术产业园、邯郸市曲周经济开发区北区,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湖北邵阳市大祥区工业集中区,云南昆明市五华科技产业园,青海海北州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等。
这些未按时全部完成任务的工业集聚区中,有的存在一个问题,更多的则同时存在多个问题,包括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等。
继续强化督导各地整改工作
2017年12月,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就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任务进展情况答记者问时曾分析了这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各地任务完成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政策把握仍不到位等。
从最新的公示情况来看,上述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对逾期未完成的园区,公示指出,将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水十条’的规定很明确,谁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就要严肃追责。”这位负责人表示,“地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处理的,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限批,并商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撤销其园区资格。”
完成“水十条”的任务,只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的底线要求,相关工作并不会到此为止。
据了解,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强化对各地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推动并逐步形成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园一档”,并实现信息化,动态更新数据。指导支持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水污染治理策略。在“一园一档”基础上,形成“一园一策”,让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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