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趋势下 详解环保“上山下乡”
分析师发言:我们现阶段对乡镇环保市场重点关注,主要有政策和订单两方面的原因考虑。
首先,订单方面,上市公司的各种市政运营类订单都在加速向乡镇渗透,其中包括博世科,碧水源等的环保龙头公司,并且伴随着战略推进带来的环保需求释放,有望推动行业发展出下一个蓝海。
其次,在政策方面,7月5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在京召开,旨在落实国务院引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其中,五个振兴中的乡村生态振兴,表露了中央解决沉积环保问题的决心。其二,乡村振兴会带动居民生活中对公共设施及环保配套设施的要求提高,从而带动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需求释放。
我们在之前的深度报告中对居民支付能力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村人口2016年底的收入水平,在扣除CPI影响后,已经与2005年城镇收入水平基本相等。目前已经具备环保消费升级的基础,在政策的助推力量下,乡镇环保需求将会得到加速释放。为了展望挖掘乡镇环保未来几年的投资机遇,我们邀请了环规院资深专家李主任为我们进行详细解读。
环规院农村环保专家李主任发言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非常严重。过去,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建设方面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等设施已经比较完善,但农村环境建设仍是目前环境发展的短板。其中,农村的环境脏乱差问题显著,例如污水、垃圾处置,厕所建设问题等,对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造成了诸如水体的富营养化,琥珀池塘等水体质量不达标,甚至导致个别地方出现了“癌症村”的现象。
今年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文件支持未来三年农村环境的建设工作。在2018年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村生态振兴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对2018-2020年度的污水垃圾等处理工作进行布局。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也印发了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同时,5月份在杭州召开的全国人居现场环境会议中,也就下一步农村环境的整治做出了工作的布置。
各项文件中,整治重点大多集中于农村污水、生活垃圾两块公共服务事业。整治力度逐渐增强,并且,生态环境部也提出“要打好农村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对农村污水和垃设置了目标,对农村废弃物处理率和垃圾处理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所以,在政策利好和资金配合的良好配合,可以有效推动农村环保短板的补充及长效机制的建立,为日后乡镇环保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乡镇环保建设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设施严重不足,40%建设村没有垃圾收集设施,78%没有污水处理,40%畜禽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自然化利用,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第二,前期建立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缺少专职环保人员维护设施,且在资金投入机制的建设中,后期维护运营不能很好落实,影响项目效果。第三,监管薄弱,90%乡镇没有专职环保工作机构。
Q&A
Q:请问目前乡村的污水处置的情况如何?采用了哪些技术路线?以及标准和水价的情况?
A:国家对农村环保问题非常重视。2008年成立了农村环境专项资金,2009至今累计投入395亿,已经对3.9万个农村进行了整治,目前全国有60万个农村。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环境有所改善,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但由于基数太大,资金目前相对缺乏,有待提高。
在技术方面,我国地域面积辽阔,地貌条件差异较大,农村环保建设中多套用城市处理技术。主要的技术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小型一体化设计,比如碧水源、桑德应用的一体化设备。第二种为自然处理法,例如,人工湿地、稳定塘及其组合。第三种为工业化技术,以MBR膜法处理为主,辅以厌氧耗氧等处理技术。
成本方面,不同的技术成本差距比较大,各地方1吨水在几毛钱到一两元不等。对水质水量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中心村要求的水量比较大,有些村镇则比较少。各地的出水标准也有差别,不同的村镇要求地表水的标准也不同,例如采用较多的一级A标准,一级B标准等。
在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里,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区的排放标准。例如浙江省对污水处理标准的差异化考核,对于不达标的污水可以回收利用,例如作为灌溉水。同时,在排放方面,对于不同的水体要求也有不同,差异化考核排放标准。
最后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各地政府下发文件鼓励相关企业单位采用PPP等模式,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化运作,农户监督“的齐抓共管格局。
Q:农村市场一直以来都是环保的空白地区,且商业模式也不是很清晰,未来做农村环保该用什么商业模式呢?投资主体和付费主体是谁?怎么付费和怎么收费?请您介绍一下
A:农村市场相对工业市场来说仍欠成熟。我们鼓励市场资金进入农村环保领域,不能只靠政府大包大揽。全国大概有60万个农村,一个村保守按30-50万来算,也是一笔很庞大的资金,光靠政府肯定是不合适的。
具体采用哪种模式应该因地制宜。BOT、PPP、EPC这些模式都可以达到目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收费机制是一个应该重视的问题,要建立能让参与企业合理获得报酬的机制。资金来源可以分以下几块:第一、中央专项资金。生态环境部从2009年开始每年大概投入60亿,60个亿主要针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每个村的投入大概在80-100万,如果是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村,那么会达到150万。第二、地方资金配套。地方政府可以适当做资金配套,这一块是不强制的。第三、尝试探索付费机制。实际上我们的污水处理费在我们的水价里就有所体现,水价里就包含了污水处理费。水做为一种资源应该体现它的价值,适当地向农户收一些费用我觉得是可行的,也是对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一个补充,同时也可以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举个例子,在陕西宝鸡地区?某个村的垃圾处理工作,要求每户每人每月交一块钱,平均每户一个月3到4块钱,这样做了之后他们感觉到自己为这件事交了钱,就不舍得乱放垃圾了,同时也会自觉地把自家房前屋后收拾干净,这样一来既提高了环保意识,也对财政资金不足做了补充。
总之,应该中央、地方、用户三者按一定比例承担费用,这样能确保参与建设的社会主体得到合理的收益。
Q: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清运比例大概多高?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哪些?
A: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比例不是太高。大概有40%的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全国大概有60%的农村有垃圾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可以分为大清和小清。大清就是农村垃圾经过收集后运到处理厂或填埋场,小清就是农村里每家每户的垃圾收集就近处理。我们测算了以下,清运比例大概在60%不到。
农村的处置方式与城市的还是不一样。我们还是分类讨论,第一,如果农村在城市周边,已经达到了城镇化的水平,我们建议把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延伸到农村,比如城市的垃圾车定时定点到农村收集垃圾然后运到城市的垃圾处理场或填埋场。
第二,农村不在城市周边,同时这个农村又比较大,对所在地区有比较大的辐射范围,那么中心村周边这块就要建立相关处理处置设施。
第三,相对比较偏远的农村,比如在地广人稀的山区。长距离把收集设施运过来是不合适的,这种情况我们鼓励因地制宜,可以做一些简易的处理措施。比如简易分类,瓜壳果壳蔬菜等厨余,就可以简单处理后堆肥就地还田利用。对一些不好处理的垃圾,就可以用简易的焚烧炉进行适当处理。
Q:环卫这块需求农村会有吗?会是什么样的模式呢?
A:我个人理解,经过这么多年发展,环卫市场目前确实很大,做的比较好的企业比如有桑德。很多地方现在已经不是传统的环卫局组织的“扫大街”了,而是通过第三方市场化的运作,参与的营业单位把一个区域环卫服务给承包下来。通过大数据,知道何时该打扫何时不该打扫,或者扫到哪里该扫到什么程度,从物力人力上减少了工作量,同时可以创造更好的效益。我个人认为农村环卫会是很大的市场,一些企业比如桑德和博世科在一些区域已经做得很不错。江西的整县推进,就是把整个县包括周边农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运送过来统一管理,通过网格化的设施在一定区域内配置相应环卫人员进行调试,比如何时收集、何时运送、何时处理,通过合理配置获得更高效益。我觉得农村环卫是很有前景的板块。
Q:乡村的环保市场行政管理不是非常的严格,一些环保行政部门实际上是缺乏的。这里有两个操作层面上的问题,第一个是取水,如果管不了老百姓的取水,是管理不了收取水费的;第二个,有没有可能在农村层面上建立统一的水质监控点位,然后从比较高级别的政府进行统一管理。
A:农村饮水问题,特别是农村水源地保护是我们比较关注和期待加强的地方。特别这两年,农村饮用水问题比较突出。只有农村水源地管控好了,后面才会有饮用水的收费和水质保障。我们对农村水环境的工作定位包括一保二治三处理四提升。其中,一保,就是针对保护饮用水,要管理好入口的问题。现在我们在做这几件事:1、“划”。划定农村饮用水,例如以后不可以随便打井取水,划定属于农村饮用水保护区的范围。2、“保”,划好饮用水范围后要保护。3、“管”,就是管理。建立全国的饮水平台,农村5000人以上是集中式的5000人以下为分散式,目前我们已经初步有了这样的平台,从以后来看我们会加强这方面工作。有了网点后,第一个可以监测,对农村我们要保证至少一年一次的监测,条件比较好的地区适当加密监测频率。第二,对农村环保督察。也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之一,对污染水源和私自取水的问题加强监管,把监管逐渐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第三,通过对环保队伍的夯实,不久的将来乡镇可能会成立更多的环保所,拥有更多环保人员,环保机构会逐渐呈现出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的局面。通过这些步骤,可以让农村饮用水取用更加规范安全。
Q:在政策制定之前的信息收集或研究过程中有没有产生过这样的结论:在污水和垃圾处置方面,有哪几类最终能运用比较广泛的工艺?如果我们最终全面要求向居民收费来解决成本问题的话,每户每人每年需要交多少钱才能完全地保证盈亏平衡?
A:关于农村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我们之前发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和《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像这种文件是一种指导性文件并不是强制性的,最终采用效果好不好要结合当地情况。具体涉及到某一个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首先得看当地的水质如何、水量多大、地理禀赋、冲击负荷大不大、能否资源化利用。不管是农村污水还是垃圾,我们都建议能回收利用的首先回收利用,要先以“用”为核心,在这个地方是污染物在另一个途径有可能就是资源了。
技术的话,比如膜处理技术,厌氧好氧技术,人工湿地、稳定塘,都是可行的。从动力层面,分为动力处理技术、微动力处理技术和无动力处理技术,这些技术都是可以尝试。但是我认为有一个原则:最好是采用简单的、能够保证正常运转的工艺。农村的工艺不能用城市污染治理的理念,从COD,氨氮、BOD、冲击负荷等来讲农业污水处理难度并不大,农村污水处理不宜采用过于复杂和投资过大的工艺,简易高效能够达到回收利用的目的就行,毕竟农村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很匮乏的。我们现在也鼓励各个地方因地制宜,比如浙江就出台了自己的农业污水处理标准,每个地方水质目标不一样,相应的排放标准也不一样。同时,住建部也出台过六个技术文件,把我们国家分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和西南六个区域,每个区域适用技术也有一个技术指南,这些都可以参考,只要能满足正常运转就可以。
价格方面,我个人考虑的是,施工单位无论什么商业模式,自己首先要有成本和盈利空间的测算。同时,从目前来看,接下来我们会在试点尝试付费机制,让农户适当付费,作为对政府投资的补充。具体多少钱无法给出数字,还是应该因地制宜。经济较发达地区费用可以适当高一些,反之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费用可以少收一点。要和当地经济水平相关,同时要能够确保社会第三方运营单位的合理利润。
Q:未来农村乡镇环保的过程中,社会资金和政府拨款比例会各是多少?社会资金如何保证落实银行贷款和项目的回报率?
A:参照之前的经验,拨款比例要分区域看待,在新疆西藏,中央政府拨款比例可能达到八成甚至九成以上;但是在江浙地区,中央政府不投钱的情况下,地方也会主动去治理周边环境,建立污水垃圾处置设施。我个人认为,中央拨款目前占三到四成,地方和社会资金在六到七成左右,目前仍然需要更多社会资金参与。
如何保证银行贷款,例如PPP模式,首先要和地方政府做好沟通,同时确保项目预期收益有一定的可预期性,得到当地政府支持;在PPP模式设计上要可操作,真正拉动政府和企业的投入。总的来说,要从商业模式设计上和政府合作关系上多做沟通,从而保证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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