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技术交流
一、监测单位和监测频次
(一)依据粤环〔2004〕67号和粤环〔2004〕92号
(二)监测单位:地级市环境监测站和省中心站。
(三)监测频次:
1、废水:地级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年至少四次。
2、废气:地级市环境监测站每年至少二次。
3、省中心站每年组织一次核查。
二、监测因子的选择
(一)监测因子的选择方法
1、以特征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
在分析企业所采用的原料、辅料和工艺的基础上,确定特征污染物,以特征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
2、根据排放标准确定监测因子
根据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结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排放标准,选取有标准限值控制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
3、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选择监测因子
——粤环[2004]9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
——废水考核执行标准:
(1) DB44/26-2001《水污染排放限值》;
(2)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18486-200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4) GB4914-85《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5) 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 GB14470.1-93《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7) GB14374-93《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考核执行标准:
(1) 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
(5)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6)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问题与解答
1、《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考核办法》第三点第三条明确提出“废水重点源,有废气排放的,废气也要按要求达标;废气重点源,有废水排放的,废水也要达标排放”,即指所有纳入考核范围的企业,都必须实现废水、废气和固废全面达标。
2、铝型材加工可列为“轻有色金属”行业。服装水洗厂可参考印染行业进行考核。自来水厂单列为其他行业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pH、SS、COD、氨氮。
3、虽然全省的环境监测站均未建立可吸附有机卤代烃的分析能力,但该指标是制浆行业清洁生产要求中的重要指标,而且从促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考虑,可吸附有机卤代烃必须作为化学制浆造纸业的考核指标。
4、臭气浓度是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最重要的考核指标,虽然目前全省绝大部分的监测站尚未具备该项目的监测能力,但从促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以人为本考虑,臭气浓度必须考核。
5、由于燃烧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主要与燃烧器技术有关,燃烧器的技术改造工作短期内无法完成,脱硝的实用技术短期内也无法推广,因此,氮氧化物暂时不列入考核范围,但要列为监测因子进行监测。
6、陶瓷行业用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烟(粉)尘、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氟化物、铅、汞、铍。对铍污染物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可暂不考核,但在全面达标考核材料中必须说明。
7、水泥行业的废气用G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氟化物。依据考核标准,第一时段的水泥厂不考核氟化物。
8、硝基苯类、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是感光材料行业的特征污染物,应列入考核范围。
9、原则上燃气和柴油发电厂考核烟气黑度、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指标,烟气黑度不得大于林格曼1级,其他指标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0、关于发电厂的烟尘监测问题。虽然烟气黑度与烟尘浓度相关,但不能以监测烟气黑度代替烟尘的监测。对于部分老企业其监测平台设于几十米高处,存在的安全问题,可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管理”的原则,要求企业在辅助烟道上重新设置采样孔,并在监测截面上建设永久性规范工作平台,必要时增设隔热板,以确保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当在辅助烟道上设置的采样孔不能满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时,其监测点的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11、对于已下达了关停或搬迁通知,即将停止生产或即将搬迁,但又被纳入全面达标范围的企业,可不考核该企业的达标情况,但有这种情况的市,在全面达标考核中必须要有该企业的情况说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12、关于火电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方面的问题:列入《广东省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计划关闭的小火电厂,若在近期(2005年底前)关闭可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但有环保治理设施的发电厂其烟囱均应安装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对于有很多条烟囱(或烟道)的发电厂,可将烟囱(或烟道)按生产与排放情况进行分类,情况基本一致的可作为一类,每一类至少安装一套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13、关于纺织印染行业污水处理污泥的安全处置问题:纺织印染行业污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目前,我省有资质处理处置这类危险废物的单位为: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广东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和广州市废弃物处置中心正在筹建,建成后也可处理处置纺织印染行业污泥。
三、监测方法的选择
(一)选择原则:
应尽量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列出的标准测试方法。对排放标准中尚未列出测试方法的污染物,其测试方法按以下次序选择:
1、国家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2、行业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3、国际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和国外现行的标准测试方法;
(二)注意事项:
1、注意监测方法的抗干扰能力;
2、注意监测方法的检测浓度范围;
3、注意监测方法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四、现场监测仪器的选择
(一)烟尘监测仪的采样枪长度应与被监测的排气筒(烟道)直径匹配,并有水分和酸性物质去除装置。
(二)有高温(>600℃)排气筒的监测站,应配备刚玉滤筒。
(三)用化学法监测废气污染源时,采样枪材料、滤料材料和连接管材料应不与被测物质发生化学及物理变化。能在排气温度、压力和流速下保持足够的机械强度。
(四)简易型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不能适应高湿和(或)高温烟气的监测,在重点污染物的监测中应不予使用。当出现必须使用这类简易型仪器时,应非常慎重,必须采取有效的除湿和降温等去除干扰的措施,才能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度。推荐使用“德图360”、“德图350”和“凯恩9106”型烟气自动分析仪,同时配置耐高温的采样枪、保温和除湿装置。
(五)相对而言,光学原理的仪器抗干扰能力较强。这类型仪器正逐步推向市场,今后可重点关注。
五、质量保证的要求
(一)质量保证的相关文件及标准
1、《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国家环保总局)
2、《广东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办法》(省环保局)
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4、《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
5、《空气和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试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T 12349-90)
(二)现场质量控制
1、技术上具备采集平行样条件的监测项目,必须采集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
2、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在采样前进行气路检查、流量校准及标气校准,保证整个采样过程中分析系统的气密性和计量准确性。
3、进行烟尘(粉尘)浓度测定时,每一采样点的采样时间一般不少于3min,对于特大型烟道采样、采样点数超过50时,每点采样时间不少于1min。
4、进行厂界噪声测量时,应在无雨、无雪、风速≤5.5m/s气象条件下进行,仪器在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灵敏度相差不得大于0.5dB。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
1、每批样品应同时作全程空白试验,并控制空白值小于检出限的1/2。
2、每批样品分析时,应同时进行不少于10%的室内密码平行样分析。现场平行样和室内密码平行样的相对偏差,应视测定项目的含量范围和选用的分析方法确定。废水监测一般要求≤10%,痕量有机污染物及油类的可放宽至15%。
3、每批样品分析时,对于可以进行加标回收试验的分析项目,应同时进行不少于10%的加标回收分析。加标量一般为待测组分浓度的0.5~2倍。在分析方法给定值范围内,废水监测要求一般污染物的加标样回收率在70~130%之间、痕量有机物和油类的回收率在60~140%之间。
4、对于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应做不少于10%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
5、校准曲线的制作要求
校准曲线系列的浓度值应较均匀分布,系列点不少于6个(包括零浓度)。相关关系、截距和斜率应符合标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一般要求r≥0.999。
六、现场调查的基本内容
(一)现场调查的必要性
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及总量,不仅与企业所有原材料、辅料、燃料等的成分组成以及生产工艺有关,同时与生产工况(负荷)以及污染处理设施的性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监测时不了解企业的生产状况及污染防止设施的运行状况,就无法说清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也无法发现企业潜在的环境风险。由此可见,进行现场情况调查是非常必要的。
(二)现场调查的基本内容:
设计生产能力,监测时实际生产能力、环保设施的设置及运转情况,燃料耗量、污染物排放走向等。
七、污染物浓度的表示方法
1、时值要求:废气排放浓度以小时均值报出。废水排放浓度以日均值报出。判断污染物是否达标,废气是以小时均值和标准排放限值进行比较,废水是日均值和标准排放限值进行比较。
2、折算浓度:对于有过量空气系数标准控制的污染源,污染物浓度必须经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后作为最终监测结果报出。判断污染物是否达标,废气是以折算后的小时均值和标准排放限值进行比较。
3、大气污染物浓度以mg/m3为单位,水污染物以mg/L为单位。
4、氮氧化物浓度以二氧化氮计。
1ppb一氧化氮×2.05=2.05mg/ m3氮氧化物
1ppb二氧化氮×2.05 =2.05mg/ m3氮氧化物
1 mg/ m3一氧化物×1.53 = 1.53mg/ m3氮氧化物
氨氮浓度均以N计。磷酸盐浓度以P计。
八、报告的基本内容
重点污染物监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监测时间
2、监测时生产负荷、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水和燃料消耗量。
3、监测方法(名称、代号)、监测仪器(名称、型号)以及分析检出限。
4、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代号、名称以及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5、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6、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项达标结论。
7、污染物全面达标结论
九、报告审核的要点
1、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的应用是否得当;
2、监测时工况条件的叙述是否清楚;
3、监测结果是否准确可靠(监测因子相关性的分析,物料衡算分析,吨产品排污量分析等);
4、评价标准的应用是否正确,监测结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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