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概况
摘要:介绍了目前德国污水处理厂的总体概况、出水标准、出水水质等级的划分,并对2004年和2008年德国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情况进行了对比。同时也比较分析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情况。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当量人口,污染物,德国
德国先进的污水处理水平不仅表现在高污水处理率上,而且也表现在污水处理厂良好的出水水质上。为保护水环境,1989年德国颁布相关法令,要求5000当量人口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必须脱氮,20000当量人口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必须除磷。德国确定每人每日BOD5排放负荷标准为60g;对于工业废水,据所排放的BOD5负荷折算为当量人口,如:某工厂排放的污水BOD5负荷为600kg/d,则折算为当量人口为600×1000/60=10000(当量人口)。自该法令颁布以来,德国一直致力于不可生化COD的去除,加之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污费标准,其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污染物浓度也不断得以降低,对保护水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德国对COD、氮、磷、汞、铬、镉、镍、铅、铜、鱼类毒害物等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染物进行当量计算,如50kgCODCr折算为一个当量,每一当量排污费标准从1981年的12马克提高到了2002年的35.79欧元)。
1德国污水处理厂的接纳率据统计,2008年德国拥有城镇污水处理厂6113座,总设计规模1.51亿当量人口(按照水量规模计,约相当于3000万m3/d),处理量1.43亿当量人口。
全国平均污水处理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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