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在污水处理方面的应用
来源: 阅读:1371 更新时间:2008-09-17 10:131 概述
中水回用的基本概念:
建设部《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将中水定义为:部分生活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指标》( CJ25.1-89),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其实就是再生水,之所以叫中水,是沿用了日本的说法,通常人们把自来水叫做“上水”,把污水叫做“下水”,而中水的水质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间,故名“中水”。中水虽然不能饮用,但它可以用于一些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场合。中水回用的对象分市政杂用水、生活杂用水和工业用户。市政杂用水包括公园绿化及河湖用水、城市绿化用水、道路路面喷洒用水等;生活杂用水包括厕所冲洗、汽车洗涤;工业用户重点是回用至热电厂和化工厂等冷却用水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内部杂用水等等。随着我国许多地方水荒的日益加剧,中水回用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中水回用的发展历程:
我国对城市污水处理与利用的研究,早在 1958年就开始列入国家科研课题。60年代关于污水灌溉的研究已达到一定的水平。70年代中期进行了城市污水以回用为目的的污水深度处理小试。80年代初,我国济南、青岛、大连、北京、太原、天津、西安等缺水的大城市相继开展了污水回用于工业和民用的试验研究,其中有些城市以修建了回用试点工程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不少公共建筑亦建设了水回用装置。目前世界上许多面临着严重水危机的国家都在积极利用城市污水,并将城市污水作为第二水源予以开发利用,并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美国有357个城市实现了污水处理后再利用;日本从60年代起一直大力研究和推广城市污水回用和中水技术,广泛供给工厂、企业和居民小区;南非1986年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城市污水“再生水”厂,用做城市自来水的补充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