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项目 |
Hiros工艺 |
卫生填埋 |
焚烧发电 |
传统堆肥 |
热烈解 |
減量化 |
处理后剩余废弃物体积/重量 |
无剩余废弃物(完全零排放) |
无減量化(填埋后废弃物量基本未減) |
处理后残渣量可在5至15%间 |
若处理前进行分捡并完全回 收,则无剩余 废弃物 |
若处理前进行分捡并完全回收,则无剩余废弃物 |
无害化 |
河川湖泊污染 |
无污染可能 |
产生极高浓度之有机及重金属渗滤液 有污染可能 |
残渣含极高浓度之重金属若 填埋则有污染可能 |
渗滤液有污染可能 |
无污染可能 |
地下水污染 |
无污染可能 |
产生极高浓度之有机及重金属渗滤液 有污染可能 |
残渣含极高浓度之重金属若 填埋则有污染 可能 |
渗滤液有污染可能 |
无污染可能 |
大地/土壤污染 |
无污染可能 |
产生极高浓度之有机及重金属渗滤液 有污染可能 |
残渣含极高浓度之重金属若 填埋则有污染 可能 |
渗滤液有污染可能 |
无污染可能 |
空气污染 |
无污染(产生蒸汽经冷却分离后,若含微量 挥发性有机物则经 空气淨化器去除) |
填埋产生挥发性臭气、 有毒气体及 可燃性气体 若不收集处 理则造成污染 |
严重的空气污染物,有极高的污染可能:二恶英及其他挥发性有毒有机或无机气体;粉尘;氮及硫的氧化物,可造成酸雨 |
生产过程产生悪臭,影响四周环境; 生产过程若非封闭控制,动态搅拌有可能造成病菌病毒或有毒气 体飘散附近空间 |
过程有产生二恶英之条件。产生之气 体若直接用於发电 ,则有可能产生造 成酸雨之污染物。 垃圾干燥过程若非日产日清,则有臭 气产生之可能。 |
温室气体 |
固废所生产出的有机肥为有效的固碳 法之一。本技术仅 部份易降解的有机 物产生二氧化碳, 但因有水、高压、 且有液态鈣鎂鈉钾 存在,仅少量二氧 化碳排入大气中 |
约有一半填埋场产生的 气体为二氧 化碳,另一 半为甲烷气 ,皆为温室 气体。甲烷 气之温室效 应尤其严重 |
所有固废中的有机物燃烧后产生 二氧化碳,其量 为其他处理法中 最严重者 |
易降解的有机物在发酵腐熟后产 生二氧化碳。但 因处理期长,故 釋放緩慢。固废 所生产出的有机 肥实际上为有效 的固碳法之一 |
有机物转化为气体后,若做为能源之 用,则燃烧会产生 二氧化碳温室气体 |
资源化 |
各类高效高品质有机肥;塑料、金属、玻璃、橡胶等的回收;无机残渣制成水泥砖 |
沼气回收(若设有回收系统) |
热能或电能回收 |
低品质普通有机肥(可能含 有重金属或其 他毒性物质)废品回收 |
若主要产品为气态而做为能源原料时 ,则可生产电能。 若主要产品为液态 物质,则可取代石化能源 |
处理速度 |
批次处理时间约为一小时。设计规模 可放大到任何城市 固废量之日产日清 |
若填埋地不受限制,固废可日产 日清 (固废整 体分解时间可超 过数百年) |
批次处理:时间一般小於一小 时。设计规模 可放大到任何 城市固废量之 日产日清 |
固废完全发酵、腐熟成有机 肥一般需二至 三个月或更长 |
批次处理:时间一般数小时。设计规 模可放大到日产日 清 |
剩余渣液 |
无剩余渣液(完全零排放) |
含极高浓度的有机及重金属渗滤 液在填埋场生成 ,很难完整抽取 并处理` |
处理后残渣量可在5至15%间 含极高浓度之 重金属 |
处理过程产生渗滤液 |
若无垃圾分检则会产生固态有毒性残 渣 |
节能減排 |
除电机及一般用电外,所有高温高压反应釜所用能源皆由固废氧化之热能来。基本上实现零排放 |
沼气可回收。渗漏水之抽取及污水处理耗能源 |
煤或油高耗助燃。废气废渣排放量不可減。热或电可回收 |
耗电提供冗长的处理期。废气废液排放不可诚 |
垃圾干燥及热烈解过程需要额外的能量。其净能量回收远低於焚烧法 |
综合经济效益 |
高品质有机肥之経済效益极高。若设前端分检厂,资源回收效益佳。一般三年可回收成本 |
周边潜在的污染整治及医疗费用高。国土流失。几乎无综合経済效益 |
周边潜在的污染整治及医疗费用可能很高。一般12年以上回收成本 |
低品质堆肥无农业市场,依赖政府补贴,回收能力低 |
其成本回收期一般长过焚烧法。若无政策补助,経济效益不高 |
衍生的生态保护效益 |
农田(面)污染防治/河川、湖泊水污染防治;耕地板结及贫脊治理;沙漠化治理/荒漠造田;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其他生态保护(如矿区废土重生、河湖有机竣泥回收、填埋场整治 再生、等等) |
无生态保护效益,本身造成生态危机 |
无生态保护效益,本身造成生态危机 |
协助造林、花草树木生长绿化 |
无生态保护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