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级财政每年最少投入2000万元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更新时间:2010-08-01 09:39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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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级财政每年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将不少于2000万元,并将争取逐年增加,从而使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态农业得到发展,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脏、乱、差”及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制定的目标,西安市将争取截至2010年,建成5个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建成15个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40个乡镇达到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标准,80个村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普遍推广。
到2011年,全市30%以上的乡镇达到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100个村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阎良区、高陵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区县标准。2012年起,全市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转入常态化阶段,每年5%的乡镇、1%的村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标准。
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的乡镇、10%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标准,全市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所有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废物综合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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