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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一化工园区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响应持续开展

更新时间:2019-03-22 09: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2313 网友评论0

3月2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立即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60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响水县环境监测站于16时57分现场采样分析结果,在爆炸区域下风向200米采样监测发现,甲苯和二甲苯检出浓度为0.007mg/m3和0.011mg/m3,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2.40mg/m3和1.20mg/m3,苯乙烯、氯苯检出浓度为0.013mg/m3、0.001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和0.20mg/m3。  

根据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18时于爆炸区域下风向1000米处采样监测结果,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2mg/m3,0.006mg/m3和0.002mg/m3,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丙酮、氯仿检出浓度分别为0.018mg/m3和0.021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80mg/m3和0.40mg/m3。  

根据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18时40分于爆炸点下风向3500米(海安集敏感点)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28.5mg/m3,氮氧化物浓度86.9mg/m3,分别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57倍和348倍;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4mg/m3,0.007mg/m3和0.001mg/m3,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苯乙烯、丙酮和氯仿检出浓度为0.003mg/m3、0.029mg/m3和0.003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0.80mg/m3和0.40mg/m3。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盐城市和连云港市监测力量,持续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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