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记者从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期间将根据企业的绩效,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落实差异化减排。
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
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邓小文介绍,此次《应急预案》修订的内容最主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要求。根据企业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和运输方式等绩效指标,对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明确的钢铁、石化、焦化、铸造、水泥(含粉磨站、水泥制品)等39个重点行业(涉及天津市的重点行业33个)开展绩效评级。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复核、专家会审,全市最终认定A级企业26家、B级企业15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1家。预警期间根据企业的绩效,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落实差异化减排。
另一方面是调整了移动源管控措施。为进一步突出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省市的机动车管控措施保持一致,天津市《应急预案》删除了橙色预警期间“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措施。
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
邓小文认为,天津市今年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突出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具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工业企业精准减排。强化对污染排放较大、环保绩效水平低的企业进行管控,且聚焦在涉气生产工序的管控。二是突出移动源常态化管控。对开展绩效分级的行业企业分级指标和应急管控措施中均增加了运输方式的管控要求。三是突出保障类项目行业统筹。将1100余家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重点外贸、整车配套企业,1200余家对环境影响小、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小微企业,以及900余个国家重大工程、地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一并纳入豁免范围。
发布会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张泽生还具体介绍了《应急预案》对移动源的管控要求。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重污染天气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对于机动车,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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