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谷腾环保网 > 谷腾研究 > 正文

生态环境部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更新时间:2023-12-26 15:1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阅读:1838 网友评论0

谷腾环保网讯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公示,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28号)有关要求,近期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会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司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包括(以下按行政区划排序):河北省邢台市,山西省吕梁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浙江省湖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济宁市,河南省洛阳市、鹤壁市,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资阳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哈密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第八师石河子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联系电话:010-65645464

传 真:010-65645469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2023年12月25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生态环境部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评论
邮箱: 密码: 新用户注册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电话:010-65815687

E-mail:37571214@qq.com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