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活动对洞庭湖生态环境影响看长江水资源生态管理对策
洞庭湖位于长江中下游的下荆江南岸,是我国河网最多的湖泊地区,总面积约为52.8万hm2,其中浅水湖湿地为37.5万 hm2,河湖滩地约15.3万hm2 (其中主要种植湖草、芦苇、防浪林,还有少量韵白泥滩),此外湖区尚有32.1万hm2的湖滨型稻田湿地。
洞庭湖是湖南省境内最大的内陆湖泊,是三湘四水与长江连接的必经之路。在他漫长的历史之中,不仅带给人们福,而且也带给人们灾难。在大办水利的年代,人们为了满足供水、防洪、灌溉、发电、航运、渔业及旅游等需求,在洞庭湖流域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它不仅推进了湖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且对生态建设方面也有积极作用。大家知道,无论事物大小都具有两重性,水利工程在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福址的同时,对生态系统也产生了各种影响,特别是工业高度发展的今天,有些影响甚至是持续而深远的,给人们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成为水环境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具体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①淤积与围湖造田,导致湖区面积缩小。②工农业生产发展,造成湖区污染严重。③人为性滥捕乱猎,致使生物种群减少。④钉螺呈回升趋势,灭螺工作难度增加。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影响还是水利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的影响。
1 人类活动对洞庭湖生态与环境的影响
1.1水利工程建设对洞庭湖湿地的影响
长江干流三峡等大型水利工程对长江流域鱼类的生产有着深远的影响,最主要是阻隔了30多种经济鱼类的回游路线,切断了江湖洄游鱼类生活史中育肥场和繁殖场之间的联系,不仅使它们在湖泊中绝迹(局部灭绝),并逐渐降低其在长江流域和洞庭湖中的种群数量,导致或加速物种的灭绝,从而直接威胁长江特有经济鱼类的永续利用。
长江干流三峡等水利工程对洞庭湖寿命的影响十分明显。洞庭湖的泥沙82.1%来自长江“三口”(1958年改为“四口”),其中75%淤积在湖内,造成洞庭湖萎缩。三峡水库运行后,由长江“三口”注入洞庭湖的泥沙及其淤积量虽然减少,但入湖水量减少更为明显,过洪蓄洪作用下降,湖区滩地利用增加,芦苇和杨树面积扩大,湖泊沼泽化趋势不改。
长江干流三峡等水利工程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年四季随着季节的变化影响程度不一。
1.2湖区生产方式对洞庭湖湿地的影响
湖区生产方式对洞庭湖湿地的影响十分明显,从1955~1998年近50年的统计资料不难看出,洞庭湖区的水体面积由1955年4377.1km2减少到1998年的2917.88 km2,减少33.4%;农田面积由1955年的13100.7 km2增加到1978年的14884.36 km2;再下降到1998年的11535.90 km2;林地面积1978年比1955年减少了1796 km2,1989年比1978年增加了5796 km2,1998年在1989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1%;建成区面积由1955年的12.88 km2增加到1998年的180.62 km2。
近20年来,南洞庭湖基本上被开发,西洞庭湖,东洞庭湖也被逐步瓜分种植杨树,不仅改变了湿地的类型,而且抬高了湖床,越冬水鸟的适宜栖息地完全丧失。除此之外,每年东洞庭湖上有来自湘、鄂、渝、皖、赣、苏、浙、鲁等9省56县7000多艘捕鱼船,1万多渔民在此生产和生活,是20世纪50年代的2.5倍,他们中85%的渔民拥有迷魂阵、布围子、深水张网等有害作业习惯,再加上电、毒、炸等掠夺式毁灭性的捕鱼方式,使渔业资源急剧下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捕捞产量下降。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东洞庭湖平均年捕捞产量约为19028t,2001年约为14376.9t,总体上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二是种群结构发生变化。20世纪90年代以前,东洞庭湖的渔获物中,“四大家鱼”等江河半洄游性鱼类重量组成占32%,鲤、鲫、鲶等湖泊居性鱼类约占63%,刀鲚等咸淡水洄游性鱼类5%。20世纪90年代的东洞庭湖渔获物中鱼类种群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明显以鲤、鲫、鲶、黄颡湖泊定居性鱼类为主,比例高达86%,“四大家鱼”在渔获物重量组成中所占比例不足10%,2002年的比例仅为8.6%。像银鱼等以前东洞庭湖的大宗产品,现在很难看见,更不用说形成鱼汛,鲥鱼等海水、淡水洄游的鱼类几乎绝迹。三是经济鱼类个体小型化。东洞庭湖的渔获物中,60~70年代“四大家鱼”个体大多在15㎏以上,为3~4龄鱼,进入90年代捕捞个体渐小,1~2龄占50%以上。据2002年对东洞庭湖渔获物中青、草、鲢、鳙、鲤、黄颡鱼、河鲶、铜鱼等9种主要经济鱼类年龄的分析与鉴定表明,这些经济鱼类以1~2龄为主,在重量上占80%左右,高龄鱼所占比例极少,当年幼鱼已成为主要捕捞对象,鱼类补充群体受到严重破坏。四是生物多样性下降。有资料显示,东洞庭湖有鱼类118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范围的白鳍豚、中华鲟、白鲟、胭脂鱼、江豚等种类,一度处于濒危或灭绝境地,如有“水中熊猫”之称的白鳍豚,现已经几近灭绝。
1.3人类生产活动对洞庭湖水质的影响
洞庭湖沿岸工业,城镇密集。据统计,每年约有8亿t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湖中,再加上沿湖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污染,洞庭湖水质由1997年前的贫、中营养型发展为现在的中——富营养型。东洞庭湖每年入湖污水有1.5亿t之多。据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2002年对岳阳城陵矶水域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影响该水域水质的污染因子主要是总磷、总氮和总铜。总铜在鱼类育肥期、繁殖期和越冬期严重超标,超标率分别为100%、37.5%和28.6%。环境污染使东洞庭湖的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一方面直接导致大量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鱼卵和幼鱼死亡,重金属物质在水生生物体内富积,另一方面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使浮游生物的种类单一,甚至出现一些藻类暴发性增殖,鱼类饲料被污染、减少,从而使整个生态环境恶化,渔业生产力大幅下降。污染还能诱导鱼类染色体受损,使鱼类种退化。
1.4人类活动对洞庭湖内生态环境的影响
洞庭湖在萎缩过程中,湖区的堤院内分离残留了为数众多的垸内湖泊(俗称内湖)。据统计,面积大于1 km2的内湖共计157个,总面积1227.5km2,占全区水域面积的26.3%;面积大于10 km2的内湖共计26个,总面积812.1 km2。内湖不仅是湖区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淡水渔业基地,也是调节内湖,改善环境的重要因素。由于内湖与洞庭湖联系被堤防和闸口控制,水体封闭,换水周期长,水环境状态日益恶化,根据2001年8月湖区环保部分对洞庭湖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在被调配的131个内湖中,已富营养化的67个,占51%,水质普遍存在氮、磷、有机物污染,且呈恶化趋势,而水产养殖是其成因的主导因素。监测资料显示:内湖湖水的COD含量为4.4~13.2mg/L、BOD5含量为2.1~14.2mg/L、TP含量为0.13~0.71mg/L,TN含量为0.58~1.56mg/L、均超过GB3838-2002Ⅲ级标准。
2 长江水资源管理应采取的有效对策
洞庭湖只是长江流域的一部分,从洞庭湖地区水质的变化可以看出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真正保护好长江这条母亲河,让她造福于子孙万代。
2.1 加强组织领导力度,落实行政保障措施
2.1.1 加强生态建设领导,落实生态修复理念
生态长江建设是一项跨省市、跨部门、跨行业的开拓性、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全流域要建立生态长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为牵头单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限,加强对生态长江建设的领导和协调,相关省、市、县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真正把生态长江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各省市要切实抓好生态长江建设示范县工作,政府及水利、环保、林业、旅游、建设、工业、农业、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依据生态治理长江建设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和本部门的具体实施计划,各司其职,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逐步实施。
2.1.2 建设健全环保机制,实现发展综合决策
长江流域各省、市人民政府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区域开发计划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和建设要求,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估。各个部门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环境政策时,要相互协调配合,提倡在考虑全面信息基础上的综合政策。生态长江的建设目标要纳入各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切实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真正把长江的恢复治理落到实处。
2.1.3 完善环境保护机构,强化生态长江建设
要管好用好长江的水资源,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建设。按照资源管理与行业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长江流域环境保护机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条条与块块结合、政府与部门结合、国家与地方结合,真正把长江流域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工作有目标、管理有机构、处罚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达到从根本上对长江的综合治理,让长江水资源为人类服务。
2.2 加强法制建设力度,落实法制保障措施
2.2.1 健全执法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各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已经颁布的各项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和规章,要认真组织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各地要强化执法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全面推行执法情况复查复核制、奖惩制、部门执法责任制,逐步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效率不高的现象,从根本上提高执法水平。
2.2.2 强化政府监督机能,完善行政监督制度
各省、市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规章情况和监督监察力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在审批土地开发和建设项目时,认真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把住入口关。禁止任何有损长江生态环境的项目,进驻长江流域,保护好长江流域的山山水水,真正实现长江流域的山更绿、水更蓝,让长江的水资源为人类造福。
2.2.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网络
各省、市要认真总结过去执法监督的经验,学习先进单位的监督管理方法,在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上做文章。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在人员集中的地段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长江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实行部门监督向社会监督的过渡,真正建立一个全民动手、全员监督的监督网络,把长江的生态建设监督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必严。
2.3 加强经济管理力度,落实经济保障措施
2.3.1 坚持以生态为导向,选择性地发展经济
长江流域各省、市政府要充分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长江生态建设的方向流动,定期公布鼓励发展的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先项目目录,对优先发展项目在各省、市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之上,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凡对长江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做到“三个不上”(凡污染型项目坚决不上、凡资源浪费型项目坚决不上、凡落后淘汰工艺项目坚决不上)。与此同时,对水资源的消费体制加以逐步完善,逐渐改变目前有些产业(如围网养殖)无偿使用的现状,实现水资源的有偿使用。
2.3.2 坚持多渠道筹资,实现生态环境同步
长江流域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建立以国家、集体、个人和外商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允许打破行政界限,让不同成份主体购买、租赁、承包,创造条件在长江流域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拔款、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发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彩票,基金专款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劳动积累制度,组织农村群众依靠自已的劳动改善居住地的生态环境,紧紧抓住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国际合作热点的有利时机,扩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交流,努力开拓国际援助渠道,争取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及优惠贷款,再度掀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的新高潮。
2.3.3 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实现资源良性循环
各省、市政府在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对主要自然资源征收资源开发补偿税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按排污总量进行收费,并逐步向城镇居民收取排污费,将排污费调整到合理水平。新征收的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实行以流域为单位集中管理,重点用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
2.4 加强科学管理力度,落实技术保障措施
2.4.1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工程生态并进
各省、市在治理长江时,要充分利用湿地的净化功能,结合流域中区的增容和退田还湖,以减轻流域建设若干个小型湿地来调蓄和处理污染源,以减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防洪压力,提高沿江各湖泊的调蓄洪能力,努力改善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切实做到工程生态并进,治理和管理同步,从根本上实现长江流域综合治理质的飞跃。
2.4.2 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切实控制点面污染
全流域各省、市要强化城镇污水处理措施,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及除磷、脱氮治理,推动治理设施管理“三化”进程,提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等措施防治工业污染;通过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城镇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等措施治理和控制城镇生活污染。
与此同时,对于广大农村的面源污染,要调整农业生产产业结构,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推动沼气工程,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创办环保型旅游业,推荐通过氧化鱼塘技术控制村庄污水,通过潜流型人工湿地技术控制旅游业污水和农业化肥,农药污染。
2.4.3 开展立体科学养殖,实现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长江流域的实际,组织专家进行生态实地保护规划,将长江内湖的网箱养鱼规模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饲料投放总量不超过现有投放总量的12%左右,制定对大湖水生生物资源适度合理的开发政策。同时,加强长江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变化趋势,提出对策措施。通过信息网络向国内外发布长江流域生态建设的有关信息,提高长江流域综合治理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来开发、治理长江,让长江之水常流。
2.4.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专业技术到位
各省市要从健全激励机制入手,吸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领域的专业人才到长江沿线工作,从事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研究,为开发利用长江出谋献策。充分利用长江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建立全作关系,在长江流域沿线设立生态环境研究工作站或博士后流动站。建立水利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库,组建生态长江建设的专家咨询队伍。各省、市同时要加强本地区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真正完成长江流域水利生态环境人才梯队的建设,把长江的生态建设落实到人才建设上来,让长江的明天更美好。
参考文献
[1]《水文学》雒文生 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年12月第一版
[2]《工程水文学》詹道江、叶守泽合编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0年10月第三版
[3]《水资源与长江的生态环境》陈进、黄薇 著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8年3月第一版
[4]“现代水文实践论”作者 贺国庆等 《中国水利》2008年7期
[5]《水文学》王晓华 主编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6年10月第一版
作者简介
黄祥钊(1979年8月~),男,湖北洪湖人,2001年6月重庆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9月考入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控制专业系统工程方向,现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复杂系统建模与仿真,生态工业。
丁雨恒(1986年9月~),男,河南长葛人,2008年7月毕业于信阳师范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同年考取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主攻节水灌溉。
龙振华(1962年4月~) ,男, 湖北赤壁人,1982年7月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农田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建设教学、管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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