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吨聚甲醛项目通过验收
更新时间:2009-10-13 09: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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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星化工新材料厂的4万吨/年聚甲醛项目日前通过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组织的验收。
项目由银法甲醛合成装置、三聚甲醛装置、二氧五环装置、本体法聚甲醛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组成。工程总投资13.8亿元,环保投资占4.72%。项目配套环境设施有两台废气焚烧炉,两套废气洗涤塔,1套实际处理量1400吨/日的废水处理装置,1套1200吨/日处理能力的中水回用装置,建有11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池,雨水口设置切断阀。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此项目排放的焚烧炉烟气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 B 18484-2001),其他废气处理装置排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B 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甲醇、甲醛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日均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 B 31/199-1997)二级标准,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B 12348-2008)Ⅲ类区标准。76%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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