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禁止游泳钓鱼等 违者可罚款
浙江西岙水库是浙江仙居城区生活饮用水的直接取水源地,为保护水源,这里禁止游泳、钓鱼等一切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但是,少数群众却对此置若罔闻,时常进行偷钓等行为。8月29日早上,几名偷钓者又带着渔具乘车赶来,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早上5点30分左右,当浙江西岙水库两名巡逻人员巡至水库大坝时,发现有两个骑着摩托车的年轻人带着渔具前来钓鱼。
据浙江西岙水库巡逻人员介绍,当时看到有摩托车开过来就上前劝阻,但该车主不听劝阻还是坚持往里开。巡逻人员见状,一边监视两人的动向,一边将此事向水库管理单位县水利局供水中心汇报。
供水中心在接到工作人员报案后就联系了公安、环保、农业、水政等执法部门。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两个偷钓者正在垂钓,执法人员当即收缴了两人的渔具。之后又抓获了一名前来准备偷钓的人员,除没收偷钓工具和进行教育外,执法人员还分别对3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了解,自1999年县政府设立浙江西岙水库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来,明令禁止游泳、钓鱼等各类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
据该中心副经理郭法斌介绍,为确保城区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该中心定期派出人员进行巡查,然而收效不大。严重的时候,每天的偷钓者有数十人之多。近期虽然加派了巡逻人员,对水库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但偷钓行为还是没能杜绝。
饮用水源关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此,国家对破坏水源的行为也加大了惩处力度。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文规定,对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将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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