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设施运行如何 山东进行突击检查
摘要: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进入脱硫设施运行现场查看运行情况,对18项内容的详细资料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的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4920万千瓦,占全省燃煤电厂装机总容量的90%以上,包括全省52家统调电厂燃煤机组,84家燃煤和装机容量较大的地方燃煤电厂。
国家电监会华北监管局济南电监办日前与山东省环保局联合执法,兵分8路对153家燃煤电厂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全省燃煤电厂加快脱硫设施建设速度,提高已投运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和脱硫效果。
自2007年7月至今年2月中旬,山东省环保局实施了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共对258家电力企业进行了抽查,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标的企业为167家,达标率64.73%。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进入脱硫设施运行现场查看运行情况,对18项内容的详细资料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的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4920万千瓦,占全省燃煤电厂装机总容量的90%以上,包括全省52家统调电厂燃煤机组,84家燃煤和装机容量较大的地方燃煤电厂。
检查结果表明,山东各燃煤电厂不断完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等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形成了包括档案资料、运行记录、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等在内的闭环管理系统。全省采用炉外脱硫的机组425台,装机容量2962万千瓦,占脱硫装机容量的84%,炉外脱硫效率基本达到80%以上。42家装机容量较大的统调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基本符合国家要求,达到90%以上,脱硫设施因故停运基本能够按规定履行报告制度。检查的153家燃煤电厂中已联网的140家,各燃煤电厂在线监测系统能够按照要求与省、市环保局联网,保证在线监测系统连续运行。
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脱硫设施管理制度不规范,部分燃煤电厂未按责任书要求时限建成炉外脱硫设施,人工监测平台和监测孔不规范等。针对查出的问题,山东省要求各燃煤电厂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的脱硫管理制度和有关记录内容,形成档案资料管理的闭环系统;未按要求时限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应编排更为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工期、安全和质量,计划或已经关停的机组要按有关要求办理停运手续;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要定期进行校验并保存相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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