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实施20项环保工程 确保环境质量
鞍山市将实施鞍钢公司西大沟污水深度处理等20项治理工程,对海城河、五道河、南沙河、杨柳河和小柳河等进行整治改造,并限期治理和关停不达标的重点污染企业,确保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全年80%以上天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降低煤炭用量
鞍山市将实施鞍钢公司西大沟污水深度处理等20项治理工程,削减化学需氧量;加快推进燃煤电厂和烧结机等重点脱硫设施项目建设,削减二氧化硫,并计划实施26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其中,鞍钢集团一发电中央电站及北区、西区电站锅炉、二发电一号机组、鞍矿公司齐大山铁矿热电分厂3台锅炉、炼铁总厂三烧车间1台烧结机等重点脱硫工程,今年10月前将全部完成。环保部门还将对辖区内的小高炉、小轧钢、小铸钢和小水泥等企业,列出关停时刻表,确保按期完成,实现削减二氧化硫2000吨结构减排目标。提高煤炭质量和使用效率,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广使用水煤浆锅炉、两段式煤气发炉等节能环保型锅(窑)炉,降低煤炭使用量。
整治五河水质
今年鞍山市将全面整治海城河、五道河、南沙河、杨柳河和小柳河,实现辽河流域水质目标。预计到"十一五"末,全市将形成超过6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约1.7万吨。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鞍山市将以南沙河、杨柳河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辖区内河流污染的综合整治,建设截污管网,将所有进入河流的污水全部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两岸进行绿化、美化。
同时,实施印染、造纸、选矿为重点的废水污染专项整治工程,年底前关闭所有小造纸企业以及环保不达标的印染等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流域内重点源和新建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工作,彻底查封流域内直接超标排污口,沿河企业废水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企业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
关停污染企业
鞍山市将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搬迁,开展餐饮油烟等低矮排放污染源和环境监测子站周边污染源集中整治,继续取缔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供暖锅炉,完成东烧、大选尾矿库近180公顷干坡段喷洒覆盖剂抑尘工程,对料场、学校操场实施绿化生物抑尘。并加强对拆迁、建筑和市政施工的扬尘污染管理,实施道路洒水抑尘。鞍山市还将从源头全线治理直接排污源,通过南沙河、杨柳河综合治理,努力消灭市区内劣五类水体。采取限期治理和关停等措施,确保重点污染企业100%稳定达标排放。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