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打造宜居滨海生态名城
2000年伊春,美丽椰城海南省海口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海口市十分珍惜这项来之不易、备受关注的城市建设荣誉,8年来坚持以“保誉”为新契机、新起点、新动力,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加突出位置,在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的实践中,实现了生态环境得到最大保护、经济发展快速增长、社会综合效益良好的目标。
加大投入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海口市恪守“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标准承诺,加大投入,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投资累计达到40亿元。其中,2007年环保投资额达到9.84亿元,占GDP的2.84%,是2000年2.78亿元的3.5倍。海口市把经营城市的赢利用于环境的提升上,较大地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力,促进了海口城市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作为海南省重点环保示范工程,承担着海口市目前建成区的污水处理任务。并于1999年10月建成使用,总投资3.6亿元人民币,采用高负荷活性污泥处理法对污水进行处理,日处理能力达30万吨,处理过的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自2000年以来,海口市建成6座污水提升泵站和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完成龙昆南污水干线工程、美舍河污水干线工程、中心区泄洪排洪工程、中心城区污水截流并网工程、府城分区污水管网工程和东西湖、大同沟截流工程,累计建成管网587.7公里。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0年的66.86%提高到2007年81.49%。建成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的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完成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改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34%。颜春岭垃圾填埋场2006年被建设部评为“国家一级无害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在巩固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方面,海口市市长徐唐先充满信心地对记者表示,海口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加突出位置,在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的实践中,实现生态环境得到最大保护、经济发展快速增长的目标,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有力促进“生态海口、繁荣海口、和谐海口”创建进程。他要求,海口将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为起点,为契机,继续做好环保工作,以“环境优先、生态立市”为主线,统领全市环保工作。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能降耗和防污减排工作,完善市区污水截流并网工程,确保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源头控制 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
海口市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预防优先”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注重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和防治污染。实施了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计划,先后关闭位于市中心的海口欧化印染厂、海南中颐冷冻食品厂和罗顿秀英油库等5家油库,搬迁了海南金鹿农机配件厂。积极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
海口市实施清洁能源工程。从2000年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以来,海口市没有批准一个燃煤锅炉建设项目,限制中心城区企业燃煤,对老企业燃煤锅炉分批进行燃油改造。累计投入6.5亿元建设燃气管道、液化气储配站和液化气供应站等燃气管理工程,燃气管网基本覆盖海口91.42平方公里的建成区。全市总体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开展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及限期整改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划定龙塘保护区水源地,并投资1.2个亿,实施龙塘饮用水水源点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此外,海口市建立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全市15家重点排污单位实行在线监测,监测设备每20分钟一次,自动搜集排出水质参数,并发送给省、市环保部门。如发现异常,有关部门会及时发出警告、作出处理。厂里每20分钟收集发送一次,环保部门每6小时汇集一次,每一季度人工采样与在线数据对比,确保监测质量。
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林明勇认为,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与生态资源是海口的潜力与优势,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始终不渝地坚持“生态兴市”的发展战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在发展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注意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建设温馨宜居滨海生态城市建设打好基础。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海口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荣誉称号。2006年海口市环保部门还获得“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受表彰。
“金匾接过路漫漫,荣誉之下有重托”。海口市政府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市致力打造国际性宜居滨海生态名城,使国家环保模范城真正成为市民受益、游客满意、文明和谐、环境一流、繁荣富裕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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