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环境保护新规明年施行 节能减排纳入新条例
更新时间:2008-12-24 08:45
来源:广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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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停车不熄火没啥了不起,因为《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施行之后,凡是在住宅区、学校、机关、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停候的机动车,倘若没依照规定熄火,排放了废气和产生噪音,车主将有可能被罚款20至200元。
记者2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珠海从明年5月1日起将施行《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修订后共分八章,分别是总则、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总计一百二十三条。
珠海市环保局局长毛东信表示,随着珠海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同时,环保工作的一些客观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诸多新的环境问题,如机动车尾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保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在原条例基础上制定新的《条例》。
记者看到,其中新《条例》把“节能减排”内容纳入其中,内容涉及工业项目的准入、建设项目的选址、空调废热的利用、太阳能的利用、建筑节能和绿色机关建设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就现行法律体系而言,“减排”属于环保法律的内容,而节能是否属于环保法律体系则有不同的认识。由于节能和减排是密切相关,只有节能才能减排,因此在地方性法规尚无节能立法计划的北京下,将“节能减排”内容纳入条例中,既符合环境立法的主旨,又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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