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2008年环境状况公报》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5 日举行的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局发布《2008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完成年度任务;12条主要水系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优良,23个城市中有22个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此次发布的《公报》内容由“环境状况”和“专栏”两大部分组成。“环境状况”部分从水、气、声、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6个方面进行阐述;“专栏”部分包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等15个栏目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经济政策”和“环保基础能力”等3个专栏,专栏简要介绍了2008年我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从环境质量看,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分别比2007年减排 1.32%和3.77%;12条主要水系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6.4%和94.4%,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城饮用水源达标率分别为 99.1%、95.4%和95.1%,水质总体比上年有所改善;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3%,提高0.8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达 62.96%,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公报显示,2008年全省环保重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分别比2007年减排1.3%和3.77%,年度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加强。年度15个城市湖库型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完成投资1.92亿元,建设水源地围网或绿化带39公里、截污工程23公里。在324个建制镇水源保护区设立了保护区界标,并建成围网或隔离带42公里。
——批准实施了闽江、九龙江流域年度流域整治计划,年度共投入13.6亿元,155个重点整治项目基本完成。闽江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类~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9.4%和98.5%;九龙江水质总体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87.7%。
——城乡环境治理统筹推进。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新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6个;继续组织开展厦门海域海漂垃圾整治,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开展养殖业治理和沼气工程建设,全省84.5%的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污染治理;开展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修复试点。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尤其强化了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的环境监管,全省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个、省级28个,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各种自然保护小区的面积已经接近全省陆域面积的13%。
——环境执法水平提高。省直9部门联合开展了2008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对涉嫌违法的238家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挂牌督办151家;处理环保110投诉4.25万件,化解56件重点环境纠纷。
——环保基础能力加强。全省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监测站增至31个,已在重点水源地和流域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8座,在重点城市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61座。全省排污费完成征收入库约4.33亿元,完成25万多家普查对象的普查。
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宁同时指出,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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