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追查缴纳水费10%奖励给举报人
更新时间:2009-09-21 13:52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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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百姓有一个安全的用水环境,打击在城市供水管网上私拉乱接、违章用水等严重干扰供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近日,长春水务集团加大对城市供水管网私接管道及违章用水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举报违章用水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追缴水费金额的10%进行奖励。
据了解,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九条,对打击违章用水、清理城市管网的私拉乱接行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为保证城市供水管网的安全,长春水务集团继续推行举报奖励政策,市民一旦发现在城市供水管网上私接管道及违章用水行为,请拨打水务集团有奖举报电话:88610740。
同时,长春水务集团还将继续实行报漏奖励政策,一旦接报,水务集团抢修队伍会在最快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奖励标准:明漏漏水量在30立方米/小时以下的,奖励50元,明漏漏水量在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奖励金额逐量增加;暗漏漏水量在20立方米/小时以下的,奖励100元人民币,暗漏漏水量在2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奖励金额逐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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