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年内再开工建设4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
云南省政府近日组织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会议强调,面对严峻的污染减排形势,云南省政府各部门将协同作战,全力以赴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减排形势不容乐观
据云南省环保厅厅长王建华介绍,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削减1.74%,但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了2.84%。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量累计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51%和62%,进度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去年底,云南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57.8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7.8%,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面对污染减排的严峻形势,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叶燎原在会上强调,今年是云南省污染减排的克难攻坚年,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按照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的要求,云南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据悉,昆明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滇池治理力度,加快相关项目实施进度;省发改委将牵头加强脱硫电价管理,对运行不正常的火电企业扣除脱硫电价,出台相应的污水、垃圾收费政策,运用经济杠杆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省环保厅将对今年的重点减排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减排项目按期按质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全力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工程进度,并确保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省财政厅、环保厅将加强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用好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全省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向环保项目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倾斜的力度,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支持。省级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将督促、指导地方政府按期按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确保去年开工的40个污水处理项目及部分今年开工的项目在年底前建成投运,今年年内再开工建设4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缓解全省当前化学需氧量减排的巨大压力。
由省工信委牵头,昆明电监办、省电网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火电企业煤炭采购及机组发电的调度监管力度,制定火电机组发电调度工作方案。在各火电企业加强煤质硫分监测,严格控制采购高硫煤发电,同时,各相关部门将认真监督火电厂燃煤采购。在第四季度及今后的火电机组调度中,将优先选择调度脱硫设施管理较好且运行正常的企业和机组发电。省环保厅将及时掌握各火电企业及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状况,定期向省工信委、昆明电监办和省电网公司通报情况,作为调度机组发电的重要参考指标,做到保障生产和环境保护双赢。
加强减排设施管理
云南省将进一步强化对污染减排项目的管理,要求各相关企业尤其是火电企业加强对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务必保证减排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弄虚作假。省环保厅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企业污染减排设施存在无故不正常运行、设施不完善导致长期不能正常运行、对相关软硬件系统及运行数据造假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云南省政府督查室还组织开展了污染减排专项督察,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州(市)、建设进度滞后的减排项目和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予以重点督察。
在日前云南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2009年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中,108个未按时完成任务、建设进度滞后或运行不正常的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被一一曝光,主要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冶炼烧结机脱硫和尾气脱硫工程、化工企业生产污水生化处理工程等。
据通报,重点污染减排项目运行不正常主要表现为:运行管理不规范、用暗管偷排污水、使用超过设计标准的高硫煤、脱硫设施漏风、未按规定进行在线监测校验、修改脱硫关键数据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云南省严令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省政府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对工作不力、未能按照计划进度完成减排任务的州(市)政府和单位,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