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杭州市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全市饮用水卫生质量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条件及水质检查能力,确保我市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26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浙江省2009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结果
1、基本情况。全市共对5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其中5家为设区城市市政供水、21家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市政水厂、26家乡镇水厂、1家自建水厂。
2、卫生管理情况。我市各级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较好,均持有相应卫生许可证,建立相应卫生管理制度,水处理及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出厂水水质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727名供管水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为100%,“五病”调离率达100%。市政水厂均能按要求开展日常水质检验工作,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结果, 3家乡镇水厂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
3、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地积极探索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推进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市共有2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获得浙江省卫生厅授予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称号。
4、水质检测情况。按照2009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抽检计划,我市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发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水源水、出厂水抽检为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管网末梢水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铁、锰、锌、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等指标。市政水厂出厂水共抽检27份,合格率为100%,管网末梢水共抽检617份,合格率为96.3%;乡镇水厂出厂水共抽检34份,合格率为67.7%,管网末梢水共抽检181份,合格率为77.9%,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浑浊度、消毒剂余量等。
二、二次供水情况
我市对市区内30家二次供水单位水质进行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PH、铁、锰、锌、游离余氯、肉眼可见物、嗅和味、浑浊度、色度、耗氧量、亚硝酸盐氮、氨氮等指标共15项,抽检合格率为93.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锌指标,主要原因为一些二次供水设施管路所使用的镀锌管材老化所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乡镇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加强。一些农村乡镇水厂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不规范,日常卫生管理和水质检验能力薄弱,出厂水水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和管理责任人不明确,卫生管理薄弱,个别二次供水设施年久失修,管道腐蚀严重,给用户带来卫生隐患。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卫生监督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量较薄弱,检测机构实验室检验能力与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配套,检验项目不完善。
针对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请我市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强农村乡镇水厂监管力度,继续推进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对部分存在卫生隐患单位的监督,促使相关单位及时改进。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预警预报工作模式,开展饮用水水质和介水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积极推行饮用水网络监测试点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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