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公布污水处理企业成本监审结果
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于昨日上午9时举行。
北京市发改委成本调查队队长柯似,在会上介绍了北京市居民水价调整定价成本监督结论:
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大家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对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等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成本监审情况及结论报告如下:
一、监审范围
(一)监审对象概况。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集团”)经营北京中心城区的污(雨)水收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业务。排水集团与政府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为政府提供污水处理公共服务,由政府按照污水处理单价核拨运行费用。截至2008年,注册资本18亿元,总资产184.35亿元,净资产114.07亿元,企业职工约1800人,年污水处理量为7.9亿立方米。
(二)具体监审对象。
纳入本次成本监审的具体对象是:排水集团机关、清河污水处理厂、北小河污水处理厂、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吴家村污水处理厂、方庄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管理分公司、污泥处置分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威嘉污水处理厂、卢南污水运营、京城水务、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酒仙桥污水处理厂。
(三)审核时间范围。
本次成本审核的时间范围为2006-2008年上述单位的经营成本数据。
二、主要依据和工作程序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
4.《北京市定价目录》(京价(政)字[2002]393号)。
5. 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6. 国家和本市关于污水处理行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成本监审工作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在成本审核、调整、提出定价成本建议值时,遵循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
(三)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履行了如下主要程序:
1.组成监审项目小组,制定成本指标体系。
2.向有关经营者送达成本监审通知书,并要求其按成本指标体系提供有关资料。
3.进驻企业进行实地审核。
4.在审核会计账簿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性分析并调整,得出审核确认合理值,并征求经营者的意见,提出政府定价的定价成本建议值。
三、成本审核结果
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财务制度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企业2006至2008年的经营成本进行了调整和确认。经监审确认,2006年污水处理总成本为99341.96万元,单位成本为每立方米1.375元,2007年总成本为111589.87万元,单位成本为每立方米1.514元,2008年总成本为134244.66万元,单位成本为每立方米1.716元。
从3年的成本变化情况看,3年中影响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是财务费用、直接材料、污泥处置费用、输配成本和管理费用等,以上5项占总成本的比例为67.8%,占3年总成本增量的89.1%。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于财务费用。2008年单位成本中财务费用为每立方米0.196元,比2006年增加0.094元,比2007年增加0.055元,占总成本上升幅度的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和规模变化,本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增加,融资规模扩大,贷款利息的支出规模加大,影响污水处理的成本上升。
(二)关于直接材料成本。2008年单位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为每立方米0.276元,比2006年的增加0.065元,比2007年增加0.041元,占总成本上升幅度的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污水排放浓度提高,污水处理过程中投入药剂及材料量增加,再加上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和受原材料购入价格上涨影响等综合因素,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增加。
(三)关于污泥处置成本。2008年单位成本中污泥运输处置成本为每立方米0.091元,比2006年增加0.051元,比2007年增加0.049元,占总成本上升幅度的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市对环境整治要求的提高,污泥处置已成为污水处理的一项重要的环节,排水集团为强化污泥处置工作,新建改造了部分污泥处置设施,同时提高了除臭、消毒等工艺水平,从而使污泥处置成本上升。
(四)关于输配成本。2008年单位成本中输配成本为每立方米0.476元,比2006年增加0.052元,比2007年增加0.011元,占总成本上升幅度的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全市污水收集率的提高,管网长度增加,相应的运行费用增加。
(五)关于管理费用。2008年单位成本中管理费为每立方米0.124元,比2006年增加0.042元,比2007年增加0.022元,占总成本上升幅度的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量增加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增设了污泥无害化处置、管网管理的机构和人员,造成管理费绝对值增加。
此外,“直接工资”和“工资相关性费用支出”两个项目占总成本的比重约为2%。2006至2008年市排水集团人均工资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年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污水处理成本的上升与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产业扩张直接相关,成本上升具有不可逆性。建议按照2008年成本情况安排污水处理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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