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今年将建起40个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4月26日下午,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关于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2010年,温州电力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建设40个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据介绍,这40个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将建设在除洞头之外的温州十个县(市、区),其中,鹿城区数量最多,达到8个,文成县和泰顺县最少,各一个。充电桩主要分布在供电营业厅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车流量比较密集的公共区域。根据温州电力局计划,2011年至2012年,该局还将再建40个充电桩,并购置两辆电动客户服务车。同时,专项投资10千伏及以下配网建设与改造,为充电设施系统的接入创造条件。
签约仪式上,浙江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姜雪明认为,电动车作为低碳交通的重要部分,对温州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浙江省电力公司将全力以赴推动电动汽车在温州的推广应用。
近几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温州地区汽车的使用普及率越来越高,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影响城市天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根据温州市2006年至2008年三年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温州市区的燃油汽车尾气排放约占全年大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的30%左右。
“推广不存在尾气排放问题的电动汽车将有利于消除这一重大空气污染源,大大改善温州市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此外,姜雪明还指出了推广电动汽车的另一项要义,电动汽车的推广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它可以在低谷时段充电,高峰时段运行,发挥削峰填谷作用。在未来,还可以通过与电网的能量交换,在低谷充电,高峰回售电网,降低使用费用,实现峰谷调节、负荷平衡。
温州市副市长孟建新表示,温州市政府将努力做好政策扶持,项目审批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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