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环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9年,中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总体为轻度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基本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到2010年,“十一五”污染减排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0%,即全国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的 1414.2万吨减少到1272.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549.4万吨减少到2294.4万吨。
2009年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主要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和2%以上,比2005年下降8%和9%,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112万吨、二氧化硫190万吨。确保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吨,新增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5000万千瓦以上,新增20台(套)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同时,狠抓已投运的3亿多千瓦燃煤电厂脱硫机组、1300多座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6000多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国家与省联网工作。通过工程减排,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75万吨、二氧化硫140万吨。分别淘汰炼铁、炼钢、造纸和电力落后生产能力1000万吨、600万吨、50万吨和1500万千瓦,实现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37万吨、二氧化硫50万吨。
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2009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77.5万吨,比上年下降3.2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214.4万吨,比上年下降4.60%,继续保持了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9.66%和13.14%,二氧化硫减排进度已超过“十一五”减排目标要求。
主要措施
2009年,国务院召开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发布了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及2009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对问题突出的部分地区和企业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经济处罚;对2009年上半年减排进度较慢的8省(区)进行书面预警,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督查指导。严格的考核问责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地纷纷创新招数,强化措施。河北颁布了《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州)、县政府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广西对未按计划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47位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向全区发出通报;江苏、浙江着手编制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辽宁、江西、湖北等省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一县一厂建设;甘肃、新疆、青海等地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挤出资金支持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9年,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稳步发挥效益。一是工程减排,全国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330万吨,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 1000万吨的任务;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1.02亿千瓦,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5000万千瓦的任务。此外,还新建成一批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等。通过工程治理措施,全国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16.6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量173.4万吨。二是结构减排,“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装机容量2617万千瓦,分别淘汰炼铁、炼钢、焦炭和水泥等落后产能2113万吨、1691万吨、1809万吨和7416万吨,关闭造纸、化工、酒精、味精和酿造等企业1200多家。通过淘汰关停落后产能,全国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6.3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量84.2万吨。三是管理减排,2007年以来,累计安排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资金60.6亿元,建成污染源监控中心306个,对近13000家重点企业实施了自动监控。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实施。2009年,国控废水和废气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分别为78%和73%,较上年提高12和13个百分点。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