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门县城水价6月起每吨上调0.46元
更新时间:2010-06-12 16:49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黄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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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龙门县城自来水价从本月起每立方米上调0.46元 (含0.1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价格由1.49元上调至1.95元。
据悉,自来水价上调后,工业用水每立方米价格上调至2.21元、行政事业用水上调至2.51 元、经营服务用水上调至2.73元、特种行业用水上调至3.67元。上述价格从2010年6月抄见水量起执行。据了解,本次价格调整,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执行的水价为:调整前水价加调整后的水资源费。
据悉,此次价格调整是为确保供水企业的正常运作,搞好供水设施,做好供水服务,并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 〔2001〕89号)等有关规定,在依法审核供水成本和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报县政府批准,经县物价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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