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构筑饮用水安全网
饮水安全涉及群众利益。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坚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环境保护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做了大量工作。2009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污染项目一概不要
南河是广元市民的“母亲河”,而上游场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配套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排、工业企业超标排污、畜禽养殖污染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加之径流量有所减少,致使南河水质感观较差、不时有发臭的现象,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广元市委书记罗强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对南河水污染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对上游元坝区工业发展集中区进行调研时,他要求开发区内入驻企业“不能有一滴污水流入长滩河、不能增加南河的水污染负荷;元坝区不准再建设有废水排放的企业,今年务必建成污水处理厂,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对利州区教育园区生活污水直排南河问题,罗强批示,要限期建成污水管网。有关部门投入100万资金,建成了国际大酒店至外国语学校外1000余米的城市污水管道,彻底解决了教育园区污水直排问题。
国内某知名啤酒集团欲投资上亿元在南河上游新建一个啤酒生产企业,项目建成后无疑会对广元市税收、就业有很大贡献。但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发现,此项目废水排放量大、加之生产废水达标难度大,很可能对南河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为避免广元市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这一项目被环保“一票否决”。
这已不是广元市第一次对这类项目说“不”了。面对大好商机,广元把环境、能耗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招商引资的项目不论大小、不论内资外资,凡是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一个也不要,全力打造绿色GDP。
近3年来,广元市已拒绝了6个投资规模较大但环保不达标的项目。而看似牺牲的短期效益换来的则是经济长期发展的勃勃生机。
治理矿企废水污染 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石英砂作为多种行业的上游原料,是广元丰富的矿产资源。据调查,广元的一些石英砂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环评要求做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没有事故应急处理池。其中,有的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无环保相关设施;有的环保设施闲置不用,废水及泥沙直排入河;有的私设排污管,废水及泥沙偷排入河;有的无固废堆放场,废渣无序堆放河道边,遇到下雨及洪水,便冲入河中,造成河道污染。
2009年6月中旬,有不少群众给广元市政府来信,反映青川县竹园镇石英砂企业废水外排污染清江河。广元市委书记罗强批示:“绝不能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换取一点点初级原料外销带来的GDP。”
去年8月以来,广元全面开展了石英砂行业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剑阁县两家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青川县投入污染治理资金700余万元,目前,除1家企业正在治理外,已全面完成石英砂整治任务,恢复了河道的生态环境。
分配任务明确责任 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改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2010年4月,广元市政府出台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
《方案》提出,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完成年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各县区按季度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环保部门要在次年1月30日完成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建立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监测和指挥系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安排专职人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巡查。
怎么小心都不过分
小心驶得万年船。
过去几年,在一些地方发生的水污染事件,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保护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无论出台多么严格的保障措 施,事无巨细地制定多么完善的应急预案,反复进行多少次应急演习,都不为过。人们早有这样的共识:每发生一起水污染事故,不发生则已,一发生往往都经不起 检查,问题必然成堆成串。
在安全生产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指的是:“每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30次左右的轻微事故、300次左右的未遂先兆和1000起左右的 事故隐患”。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方面,“海恩法则”同样适用。事实上,“海恩法则”除对人们进行警示外,显然还有更重要的作用。其中之一就是使人们认识 到,既然污染事故牵涉的因素如此之多,那保护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就比想象的要艰巨得多。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不能只是“就事论事”,仅仅局限在对事 故具体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责任人的惩戒上,还必须从宏观和总体上多想办法,更新观念,提高素质。
任何隐患都可能发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严重后果。要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首先要树立“环境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其次要保证各项工作真“做到了家”,要求所有细节都尽善尽美、万无一失。
从这个角度说,安全,可以说是一种奇迹,更是一种完美。完美,是环保工作水平和成果的最高境界,也应该成为我们孜孜不倦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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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议案督战钦江水质见好
(中国环境报 见习记者昌苗苗 通讯员曾世东 钦州报道) 钦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约130万人口的主要饮用、灌溉用水水源。由于前几年钦江水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发生了一些污染事故,严重影响钦州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2008年,在市人大三届四次会议上,庞才光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了《整治钦江污染,保护饮用水安全的议案》(1号议案),得到钦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几年努力,钦江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几年来,钦州市政府一直将1号议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专人办理责任制,形成层层抓、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编制钦江流域环境规划,禁止在钦江流域布局重污染企业。2008年以来,环保部门共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11个。
除此以外,钦州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治理重点污染源。钦江流域的3家糖厂和1家酒精厂几年来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970万元治理污染,污染物削减量在95%以上。2009年5月,实现城市生活污水截流,将生活污水全部截流汇集到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积极开展钦江饮用水资源保护区养殖业整治工作,共搬迁、关闭畜禽规模养殖场49家。搬迁拆除水库网箱人工养鱼面积1860平方米。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章搭建物、垃圾堆放点、废品收购点和养殖点进行清理整顿,有效地消除了污染隐患。
2009年,青年水闸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目前,城区供水厂取水池的水质已从整治前的Ⅳ类或Ⅴ类好转为Ⅲ类标准,供水安全性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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