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近900企业纳入节能重点监管名单
7月13日,东莞召开2010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等3个地区被授予“2009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地区”称号,并给予30万元的现金奖励。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指出,今后将严格把关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此外,东莞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近900家企业已被纳入节能重点监管名单。
东莞节能减排取得成效
按照广东省政府与东莞市签订的责任书,东莞“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万元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削减55%和26%。
据李毓全介绍,在节能方面,2006~2009年,东莞万元GDP能耗连续4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目标;减排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连续4年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20万吨减少到2009年的9.52万吨,削减率达52.4%,完成“十一五”目标的95.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从13.5万吨减少到10.87万吨,削减率达19.5%,完成“十一五”目标的75.2%。
“总体来看,除了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控制外,其他方面的完成情况均超过了时间进度要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成为达成‘十一五’目标的薄弱环节。”李毓全表示。
“三不批”严把产业关口
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李毓全指出,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的原则,严把产业关口。
“不批采用国家和广东省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项目,不批位于东江上中游地区、石马河、寒溪河、东引运河流域的重污染项目,不批已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增加污染排放量的项目,已批但节能环保配套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李毓全表示,此外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逐步淘汰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引导为行业配套的污染企业迁入环保专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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