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37企业试点差别排污费
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等部分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广东省内的燃煤电厂排放SO2和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排放COD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并制定了差别排污费政策试点企业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东莞共有37家企业被纳入试点。东莞市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日前要求试点企业执行差别排污费政策。
此前,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曾发出《关于调整广东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调整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并试点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试点范围为广东省内的燃煤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和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排放化学需氧量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
东莞共有37家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有燃煤电厂15家,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22家。列入试点的企业,在同一污染物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或污水排污费时,首先计征二氧化硫或化学需氧量排污费,然后再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计征其他污染物的排污费。
东莞被纳入试点的15家燃煤电厂,包括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B、C电厂以及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等化工、纺织、造纸、制衣洗水企业的自备发电站,共计33台机组。这些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受脱硫设施、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等因素影响,计费标准最低的为鸿业纸业有限公司,为0.91元/千克;最高的则是顺裕纸业有限公司,其1号机组因为脱硫设施脱硫率低、投运率低,计费标准为1.40元/千克。
被纳入试点的22家废水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中,有17家是造纸企业,包括强安造纸有限公司、鸿业造纸有限公司等,其余5家则涉及纺织、印染等行业。这些企业的计费标准与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有关,计费标准最低的是汤姆逊广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为0.32元/千克,最高的是骏业纸业有限公司,为 1.19元/千克,最高与最低相差近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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