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跨界污染补偿赔偿政策
2020年,石马河跨界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这是广东省政府为石马河治理定下的目标。按照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届时石马河可适合市民游泳。18日,记者获悉,广东省政府已于日前印发《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 (2009-2020年)》(以下称《规划》),规定石马河跨界断面水质如未达到规划目标,将由污染方向受污染方支付赔偿金,优于水质目标的,由受益方向保护方给予补偿,以此促进深莞联动,共同治理石马河。
粤投80亿治理石马河
记者在《规划》中了解到,广东省政府表示,石马河治污必须深莞联动,2012年底前,流域内干流与重要支流要完成截污,重点推进龙华、华为、观澜、平湖、鹅公岭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功能,使污水截排率和集中处理达到80%。将分阶段清除流域内干流和大小支流河道两岸一千米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堆和工业垃圾堆,清除河道污染底泥并妥善处置,并“对流域内非供水水库进行调度,增加枯水期清洁基流”。到2020年,流域内跨界断面水质要达Ⅲ类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Ⅲ类水意味着市民可以入河游泳。
为了达到目标,广东省计划在2020年之前投资80亿元,用于石马河流域的治理,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河道清淤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关停、搬迁工作等。
跨界河流谁污染谁赔偿
同时,《规划》中也对深莞联动治理给予了制度保障。
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上游排污、下游治理的跨界治污难题,《规划》中明确,将“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管理的补偿与赔偿政策”。对跨界断面水质未达到阶段目标或规划目标的,按照“类别差距越大赔偿额度越大,污染越重赔偿额度越大”和“地表水有偿使用功能”原则,由污染方向受污染方支付赔偿金,对于优于水质目标的,由受益方向保护方给予补偿,希望以此解决跨界污染的补偿和赔偿问题。
据悉,具体的补偿数额等都将向社会公布。
部分流域将重建森林
《规划》还表示,将根据流域功能区划,在生态控制红线内“禁止新增土地开发面积,敏感区域实行退工还林、退农还林,逐步恢复流域的自然下垫面”,并明确提出,要清退流域内电镀、漂染、糅革等重污染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造纸与化肥企业必须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一级标准,不达标的企业将予以搬迁或关停。“对未纳入截污范围的区域实行禁批,对重污染行业实行禁批,对耗水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实行限批”。
据了解,目前,石马河流域内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已超过土地总面积的50%,造成水源涵养能力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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