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下好生态棋 打好减排战
山东省东营市地处黄河三角洲核心区域,石油、天然气、海洋等资源丰富,拥有独特的原生态湿地,环境优势明显。
在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后,东营市抓住这一机遇,把生态市建设与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有机结合,通过生态市建设促进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以实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为抓手,以落实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为动力,坚持“高效生态”发展模式,狠抓治污减排,全力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完善考核,层层分解任务
早在2003年,东营市就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市建设。编制了《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市五届人大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并做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具体指标、任务。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每年签订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任务,将生态市建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生态市建设任务。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对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经过多年的生态市建设,生态文明理念在东营市逐步深入人心,各级规划、重大政策的制定实施中纳入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公众对生态保护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与发展相协调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转变了过去粗放破坏式发展模式,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得到普遍认同。
强化管理,推进治污减排
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生态市建设的主要任务。“十一五”以来,东营市新上了一大批污染减排工程,大部分工程都已投运,减排工作的重点正在由工程减排转向结构减排。
围绕把好污染物增量关口,东营市不断加强环评审查。坚持“疏”“堵”结合,实行分类审批,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符合国家政策和环境准入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促转型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坚决管住新上项目;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防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采取“一厂一法”、“联控季检”、“日查夜检”和远程监控的办法,实行重点监督,重点检查,重点查办,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东营市强势推进治污减排步伐,今年确定了18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9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都已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书。全市将进一步完善自动监测系统,突出抓好火电、石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已建成的污染减排工程发挥减排效益。通过提高排污标准,促使排污单位加快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健全减排档案,完善总量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
分类指导,整治流域水质
在今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省长姜大明提出:年底前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东营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通知,要求10条市控河流也必须于年底前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标准。
东营市专门召开了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统一部署流域污染治理。彻底清查沿河排水口,实施一口一策,分清责任。以6条河流治理为主线,实行城里城外一起治,城市农村一起治。全面实施黄河水城水污染治理工程、水源建设工程、水循环和生态修复工程,实现保水质、保水量、保水活的“三保”目标。积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生活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完善配套管网,将污水全部收集,并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步伐。
以提高工业外排水标准为契机,东营市大力整治工业污染源。要求凡向河流直接排放污水的现有以及新、改、扩建项目,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按照山东省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重点保护区域或一级标准执行。对严重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凡是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超标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直至关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已列入国家和省淘汰退出的工艺、设备、产品及企业名录的,一律淘汰关闭。东营市还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在每条主要河流建设1~2处湿地,种植水生植物,进行生物降解;建设橡胶坝、溢流坝,增加河流蓄水能力,充分利用河流自净功能。
突出重点,防治大气污染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东营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活动。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领导小组,针对建筑扬尘、道路扬尘等制定整治目标、时限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实行考核督察制度。
东营市不断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与监管,启动了“三县两区”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活动。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大气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实施再提高工程;对化工企业产生异味污染的装置,采取延长处理工艺或两级密闭措施,减少异味污染;将全部电厂的DCS系统逐步纳入市环保局环境监控网络,推行前端低氮燃烧项目,筛选3家燃煤电厂进行了试点;对31家围城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对石化企业硫回收装置实施在线工况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强化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力度,加快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监控平台建设步伐,制定《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管理办法》,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实施以奖促治,东营市将全市所有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纳入考核范围,对优良率全年排名前3名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治理奖励资金;凡连续3个月无改善,全市排名后3位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所在地,实行区域涉气项目限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区科学发展观的考核。
典型引路,改善生态环境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东营市将重点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综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抓好规模化养殖场(区)的生态循环利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
东营市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供保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县域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三统一”。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模式,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新建项目必须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健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土小”企业关停取缔力度,做到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深入开展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生态示范工程和创建活动的带动作用。
东营市还积极加强对自然生态和资源开发的保护力度,规定禁止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实验区的开发必须依法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准建设工业项目。生态旅游开发要适度,坚持保护优先,油气开发要严格控制,防止人为活动对生态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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