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水资源管理“法”字当头 权责明确人水和谐
不久前,岐山县水政监察大队在例行水政监察巡查中发现,省内一企业在该县建设国家重点工程过程中,擅自在五丈原打井取水。对县水政监察大队的严格执法,该企业起初十分抗拒,水政监察人员数次登门认真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终,企业领导被执法人员执法服务的精神感动,表示接受处罚,在以后建设中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
岐山县水政监察大队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不仅及时制止了这一违法事件,还积极协助企业合理应用水资源,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这只是岐山处理水事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岐山县依法查处了68起水事违法案件,无一例复议和上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局面在岐山的形成,为全县水利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岐山县连续10年夺得全省“水利振兴杯”。
针对原来水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和执法不力等问题,岐山县于2007年专门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承担起水法律法规宣传、综合执法管理及日常运转工作。自成立以来,监察大队坚持苦练内功,在全员开展了每天坚持学一条法规,每周分析一个案例,每月进行一次考试,每季学一部法律,每人讲解一部法律的“五个一”活动。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监察大队先后派出39人次参加各种培训班,送部分骨干到兄弟单位取经,请法律专家和执法先进讲解授课,48名水政监察人员经过培训考核持有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为检查和巩固学法成效,水政监察大队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水政监察人员综合素质大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水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严格执法是做好水政执法工作的关键。围绕水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南北二山采石、重点工程项目违法行为查处等活动,岐山县水政监察大队从事后执法向提前介入、事先预防转变;由传统执法向服务型执法和和谐执法转变,扎实开展了以麦李河流域、渭河流域为主的清理整治,先后清理砂石料20万余方,不仅促进了河道的畅通,而且实现了水资源的科学利用。对县域违法取水行为,针对不同情况,督促符合条件的取水户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改接城镇供水管网,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加强南北二山采石场、砖厂、石灰窑等地域的水保监督巡查,大力开展对砂业开采、砖瓦生产取土挖沙的大检查活动,严格审核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查处曹家沟的砂沟采石场、烂泥沟采石场、宝鸡众喜北山采石厂等6起水保违法案件。在渔政监督工作中,认真推广完善养殖证制度,制订了养殖水域滩涂发展规划,办理养殖使用证40处,面积1600亩,占全县养殖水域的80%。
如今,“权责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水政执法体制已在岐山建立,为岐山县水利发展、改革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人水和谐”的良好局面已在该县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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