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环境工程让陕西天更蓝水更绿
“十一五”以来,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以完成污染减排刚性指标为要务,围绕蓝天、碧水、生态良好和环境安全四大目标,实施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五大环境工程,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保护事业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大舞台,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2010年陕西蓝皮书》显示: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在所有参与评价的社会经济发展类指标中最高。
环境惠民工程不断显效。“十一五”期间,全省10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05年的242~305天增长到2009年的304~362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9.7%,是我省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酸雨发生频率由2005年的9.1%下降为3.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水质不断好转,渭河潼关出境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目标任务。汉、丹江出境水质控制在国标Ⅱ、Ⅲ类内。今年1-6月份,全省10个地级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为141—179天,有4个城市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加;全省10个地级市二氧化硫浓度下降0.003mg/立方米。渭河、汉江等六条主要河流水质呈现稳定好转趋势。
主要污染物减排西部领先。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各级政府考核的一项刚性指标。4年来,我省从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入手,削减存量,限制增量,控制总量,先后实施了240项工程减排措施、520项结构减排措施、120项管理减排措施,到2009年底,全省已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62个,设计日处理能力223.7万吨,是2005年的4.8倍。17台共484.5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已全部建成,提前一年完成国家责任目标。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0.44万吨,削减幅度列全国第3位,西部第2位,完成“十一五”计划的105.9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1.81万吨,削减幅度列全国第7位,西部第2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1.23%。今年上半年经环保部核查,又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4.71%和2.48%,分别居西部第1位和第3位。
渭河治理目标提前实现。我省集中采取“关、建、治”三大举措,综合治理,流域内的造纸企业已减少到62家;建成污水处理厂50家,日处理能力达到180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9家,设计日处理能力40.2万吨。2008年、2009年,渭河潼关吊桥入黄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连续两年以15%的速度下降。在2009年国家重点流域考核中,我省位居黄河流域各省区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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