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宁可经济发展放慢,也要倾全力保护好源头水环境
近年来,地处钱塘江源头的浙江省衢州市,按照“生态建设为全省多做贡献”的总体要求,把保护源头水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全力构筑钱塘江源头水污染防治屏障,生态环境质量位居浙江省前列。截至2010年,全市区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从2004年的65%提高到100%,出境水质连续6年100%达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04年的339天提高到358天。
加强污染整治
保护源头水质
衢州市委、市政府把保护钱塘江源头水环境质量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宁可经济发展放慢,也要倾全力保护好源头水环境”,并将源头生态环保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与相关部门和县市、乡镇签订责任书,作为年终环保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保护源头水环境的责任感。
衢州市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完成了巨化集团公司等12家省控氨氮和龙游绿得公司等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治理。通过整治,巨化集团氨氮排放量削减44%。全市废纸造纸企业废水生化处理改造全面完成,大吨位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建成。加大固废集中处置力度,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投入使用;通过搬迁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活性炭企业、拆除水产养殖网箱等措施,持续开展乌溪江库区环境综合整治,有效保障水质安全。完善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积极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全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90%。
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企业转型升级,筑牢源头屏障。衢州市主动淘汰造纸、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落后产能,关闭1.24万个农村传统竹制腌塘及2000多家土法造纸企业,关停349孔土法小石灰窑、604个各类灰钙棚以及拆除了124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整体关闭沈家化工园,淘汰落后和污染严重的企业(生产线)2000多家。投资1.3亿元,完成了220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排泄物的治理,规模化养殖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92.8%。
强化环境监管
严格项目准入
为有效保护源头生态环境质量,衢州市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新污染源产生。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十一五”期间,衢州市化学需氧量比2005年下降16.06%。同时,狠抓增量控制,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重污染项目进入衢州,使新增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5年来,衢州市否决1300多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涉及投资额超过93亿元。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防治水污染的关键。衢州市把环境设施建设作为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点,舍得投入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46座。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各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2%。
衢州市把加大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督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作为日常环境监管的重点工作。针对当地水污染企业分布情况,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实际和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企业环境分类管理,对屡教不改、超标排放或偷漏排污染物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创新管理机制
严控流域污染
为及时掌握和严密监控钱塘江源头流域水质,衢州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三大机制,严密监控流域水质状况。
完善水质监测跟踪机制。采用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法,严密监控衢江水质。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由专人对自动站数据进行监控,并定期进行人工监测比对,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在流域水质管理中的预警作用。
完善交界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制定了《衢州市区水系断面划分方案和考核暂行规定》。在衢州市区境内衢江主要支流和排水渠道上划分了41个监测断面,对进入衢江的16条支流进行全面评价,并严格考核。
完善水环境执法应急机制。建立了环保、水利、交通等各有关部门联动的水环境执法应急机制。同时,不断完善水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配备了应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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