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全部完成
2010年,(贵州)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全部完成,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60%以上。11月2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的报告》。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为确保在2010年完成“十一五”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1万吨以内、比2005年下降7%的减排目标,我省决定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提前到2010年6月前完成。
为此,全省各地各部门合力攻坚,扎实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自2008年底以来,我省相关部门每月均组织污染减排例行督查,每季度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进度缓慢、运营效果不稳定等问题,我省及时对问题所在地发出预警通报,并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的地方领导实行行政问责,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得益于上述举措的支撑,截至今年(2009年)10月31日,全省98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成36个,开工建设59个,待开工3个,已建成贵阳市、遵义市等29个市、县的36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总计99.8万吨;全省84个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建成15个,开工建设28个,待开工41个,已建成贵阳市高雁、比例坝等1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实际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每日达4750吨。
按照相关部署,今年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基本完成,在2010年6月前全部完成。届时,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60%以上,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达80%以上,中小城市达60%以上,县城达5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也将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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