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水务企业被指以商业化水资源牟利
亏损是外因造成、还是内部管理不善,甚至能否细分?是百姓全部买单,还是政府行政补贴,还是各分担一部分?外资大规模进入中国水务市场,是推高水价的因素?水务安全该谁负责?政府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水价,成为房价之后又一个涉及民生的焦点。
7月23日的一场暴雨,导致赤峰新城自来水取水井雨水和污水倒灌,从而造成水源污染,最终酿成4000多人患病的公共卫生事件。
虽然取水井未设密封保护装置、雨水污水倒灌是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但公众更愿意“相信”现实:在水源遭污染后72小时内的公司瞒报、政府部门反应迟钝,以及至今未能就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也是通过此次事件,赤峰市民第一次知道饮用多年的自来水为民营公司提供。一时间,关于自来水该国有还是民营或是外资的争论又“激进”了起来。
事实上,眼下各地蜂拥而起上调水价,中国老百姓正在把这笔账算在外资水务抢占市场上。
为何涨价
切莫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号,商品化水资源以换得企业的赢利
6月20日,上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03元/立方米,上调至1.33元,排水价格由0.90元/立方米,上调至1.08元,即综合水价由1.84元,增长至2.30元。且从2010年11月20日起,综合水价将上调至2.80元。
今年以来,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和银川等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西宁等城市业已召开听证会,亦准备调整水价。
从各地相关部门的表态来看,调价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有的是为了减少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亏损,有的则是为筹集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肯定了各地的行为,认为“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但同时指出,“当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仍然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
上海社科院咨询中心主任郑琦是《上海市水价调整方案评估报告》的第一完成人,该课题是上海市2004-2010年全面提高供水水质行动计划评估报告的子课题。
郑琦因此是最有发言权的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她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定水价有两个最根本的标准,一是必须让所有老百姓都能消费得起;二是能否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在郑琦看来,上海“分两步走”的策略无疑是明智的。“今年6月份的一次调价,直至完成2010年的目标,渐进式的调价,既照顾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也符合上海的市情。”
郑琦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分析了水价的构成:“一是源水价格,约占价格的20%;二是运营成本,约占价格的70%;三是税费,约占10%。”而水价上调,恰恰“调”的是向来可以模糊处理的运营成本这块。
运营成本的构成也是清晰的。主要分为四块:一是净水成本;二是收费成本,包括城市供水管网建设等;三是管理成本;四是收益成本。
据水务行业内人士介绍,现在相比以往,水务企业增加的很大一笔开支来源于净水,“中国对水质的要求从原先的35项,一下子提高到106项,为了每一项的达标,水企要不停地更新、补充药剂,升级设备。”
另外,在中国,供水管网建设有国家财政投资的,还有开发商投资的,也有供水企业投资的,虽然国家投资的比例比较高,但一些水企为了满足服务区域内的需求,还得不断把钱投在管网建设上,其投资往往是几个亿。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提出,“政府必须向公众说明涨价的原因,如果是为了促进社会节约用水、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稀缺性的认识,那么涨价的那部分收益就应该用于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如果是为了弥补企业亏损,那收益就该明明白白归企业所有。”
专家表示,切莫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号,商品化水资源以换得企业的赢利。
公共品还是商品?
水首先关乎基本人权,其次就是一个经济学概念
郑琦认为,“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它首先是关乎生命财产安全的战略物资,但是,区域经济下水不是垄断的,因此水权交易下的水也是商品。”
顾骏亦认为,“水首先关乎基本人权,其次就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因此,有产出必定追求利润。”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一直以来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支持者,他认为政府本就不该包办,更不需要充当任何角色,水价本应市场化。
事实上,这个争论是国际话题。2000年3月在海牙举行的为期4天的“世界水论坛”上,5700多名与会者对水究竟应被视为“需求”还是“权利”进行辩论,在部长级会议最后签署的公报中,水被定义为“需求”。
在世界论坛上发生的这一幕事实上等于宣称,水再也不是公共资源了。既然水被定义为“需求”,那么按照市场经济的供需关系,一个人能否得到水将只能取决于他是否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一定程度上市场化是必要的,因为市场化相对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低效率、官僚化而言确实有其“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但市场化又决不是政府完全撂下提供公共服务的担子,市场化也不是政府出卖这些公共资源以获取利益的借口。
郑琦认为,“我们出让的只是经营权,政府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大法学院水务问题专家王锡锌把这种责任聚焦到“监管”。“保护公益性的只能是政府,保护公共利益的也只能是政府。”
一直以来,政府从建设、投资到经营一条龙包办,因此,政府既是投资者、经营者、又是一个建设主体,也因此,国有企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管网建设跟不上等问题逐渐暴露。改制后,政府从建设主体回归到责任主体,这里有一个角色转换。
从国际情况来看,市政公用事业全部私营化、市场化也是平分秋色,比较典型的有英国模式、法国模式和荷兰模式。比如,英国是私有化的杰出代表,采用的是公用环境设施完全民营化管理模式;法国城市水业模式是在保留产权的公有性质前提下,通过委托经营合同引入私营公司参与水务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同时,法国实行了以流域管理为基础,公众参与监督的“国家—流域—地方”的水资源监管体制,我国现在的“特许经营”改革多参照法国模式。
而荷兰供水行业采取的是公用事业股份公司模式,既通过设施产权的拥有确保了公共供水的国家提供,也通过商业发展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运营绩效和服务水平。这些模式还在美国、智利、德国、荷兰、菲律宾等国广泛使用。
洋水务是提价推手?
外资企业在我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地位离垄断甚远,因此不可能对我国的供水安全造成威胁
2001年12月,国家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等市场。
郑琦透露了当时的大环境:市政企业大多赢利状况不佳,需要政府巨额补贴。“但不是一般地开放给外资,而是有条件地引进。”
郑琦多次强调说:“中国政府对此态度一直是谨慎的,放松警惕的直接后果是让外资控制城市命脉。”因此,引进外资的初衷是:引进生产优质水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及控制水价成本的能力。
中国政府的态度在之后的洋水务陆续粉墨登场后清晰可见:欢迎高于实际资本市场的融资,但决不让其成为暴利行业。
这也制造了如今洋水务在听闻中国老百姓把涨价的账算在自己头上后的“冤枉气”。因为在这一轮水价上涨中,有一种舆论认为,是外资水务企业在要挟政府涨价。
在过去的近10年内,全球水务巨头法国威立雅水务公司、苏伊士集团,英国安格利水务公司、百泰国际集团等著名水务公司进入中国水务市场,先后拿下了天津、上海、北京、成都等遍及全国各大地区主要城市的重大水务项目。
其中,法国苏伊士集团北从昌图,南到三亚,东起上海,西达重庆,在全国范围内拥有22家合资企业,供水人口达到了1400万。而具有153年水务领域专业经营历史的法国威立雅公司也不甘示弱,迄今为止已拿下天津、上海、北京、成都、昆明、兰州等近19个城市的21个合资项目,供水人口达到了3000万。
2007年,法国威立雅以高出转让价3.48倍的17亿元,拿到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和30年的经营权。更早些,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转让价为7.6亿元,威立雅却豪掷20亿元拿到50年特许经营权。
正是这些“证据”,让中国百姓有理由相信:洋水务高额投入的目的不外乎巨额的利润。
但一位熟悉洋水务的圈中人却为记者道出其中的无奈:“中国的招投标虽说是公开的,但并不一定出价稍高一点就能中标。而外国人愿意出这个价,肯定有他的长远考虑,他们往往通过多方评估,确信未来这个市场通过他的运行,他肯定是能赚回这个钱。”也就是说,外国人肯定不会盲目投资。
那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外方能不能提出涨价申请呢?
确实是可以的。就是在重大成本出现变化的时候,比如说电价或者是人工费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其有权提出。
但这位圈中人表示:“涨价与内资外资没有直接关系,无论国有还是独资,调价的程序还是按照我们国家的供水条例,国家相关的政策、程序都摆在那里。再说了,外资控股最多也就50%,大事情还得董事会决定,而中方握有控股权,外资哪来的话语权?”
因此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洋水务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反而起到打破垄断、促进竞争的正面作用。
而从国际上看,为保证水承包商能获得利润,提高供水服务的收费标准常是不可避免的。
以法国为例,供水服务民营化后,水费上涨了150%。据设在法国的“国际公共服务”组织指出,供水民营化后的英国,1989-1995年水费上涨106%,私营水业公司的利润在此期间增加了692%。完全由私营水商承包的或“公私合作”的水费标准一般都高于政府经营的水费标准。
但在中国,外资企业在我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地位离垄断甚远,因此不可能对我国的供水安全造成影响。
现实数据是,在华主要外资企业目前所有签约项目的供水总能力不到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0%,排名第一的威立雅水务实际市场占有率不到3%。
水务安全谁负责
水务安全到底是一个管理的概念,所以只能由政府投资,政府买单,政府负责
赤峰事件让人回想起今年上半年盐城水危机事件,一家化工厂向河中倾倒酚类化合物,导致盐城市逾20万人连续3天被切断清洁水供应。
更早些,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那次事件导致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辞职。
水务方面一旦发生大事件,往往影响大、后果严重,甚至往往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但如果把责任仅仅归咎于水厂改制,则有失偏颇。
时代周报记者在调查盐城水危机过程中,事发的城西水厂工作人员就说:“公司中外合资之后,其实变化不大,外方仅派来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副总监这三个人,员工薪水、水厂运转等方面一切如旧。还是盐城市政府说了算,外资方只负责人事管理权。”
一位熟悉中国水务行业的人士坦言“目前的管理体制确实有些乱”:管水这一块,从上面来说应该归国家建设部,到地方上就彻底乱了,有建设部门管的,也有水务局管的。
清华大学水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先理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加强对运营者的监管,包括信息公开、建立成本的比较体系等等,让合理的成本进入价格。此外,政府要尽更多的责任,在公共服务上多尽一些责任,之前,政府公共财政对水企业列支的比重少,今后可以适当增加。”
但水务行业圈内人士却更看重政府在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中间人”作用。一位水企职员认为,“目前很多城市尚缺一个类似于投诉中心的机构,而这只能由政府来做,如今你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你知道去3·15、去工商部门反映、投诉,而供水这种产品就没有这么一个部门。”
而民意的反应是:既然现在供水公开商品化了,那我花了钱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服务,产品的质量必须得保证,出了事就得有个明确说法和赔偿。
如何在政府、企业、公众之间建立一个平衡机制,促进水务链的良性循环,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实是,多数地方政府在欣然接受外资高溢价进行水务改革的行为中,政府的获利并没有用在管网等水务改造上,而是继续投在能促进当地税收和就业等“GDP”行业。
威立雅
天津、上海、北京、成都、昆明、珠海、乌鲁木齐、青岛、邯郸、宝鸡、遵义、呼和浩特、常州、兰州、海口、扬州等遍及全国各大地区主要城市的25个水务项目,经营期限一律在20年到30年之间(有的还可以协商延续),所占股权份额均接近或等于50%。
苏伊士集团
在上海、重庆、青岛。沈阳、绍兴、泰兴等14个城市建立起18家合作公司。(其中,苏伊士集团投资组建的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苏伊士占60%的股份,突破了我国对外资进入水务组建合资公司不得超过50%的限制)。
泰晤士水务公司
取得上海一个投资6800万美元的水处理“BOT”(建设、经营、转让)合同。
2000年6月,包括OveAup、安格利水务公司、百泰国际集团、麦克唐纳水与环境等著名公司组成的阵容庞大的英国水务行业代表团也开始出现在广州、哈尔滨、合肥、昆明4大城市。
新加坡联合工程
目前在中国有40多个合作项目,其中包括西安。昆明等城市,并且拿下了沈阳市浑南新区的废水处理特大项目。
斯恩威的联号公司中国水务控股
在中国争取到12项废水处理项目,合同地区遍布陕西、山东、浙江、河北和江苏等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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