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振兴发展新能源产业实施方案
新能源产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战略性产业。为确保北京市新能源产业持续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形势
近年来,北京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在技术研发、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形成了比较强的竞争优势,为推进新能源产业高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全市新能源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由2005年的1.0%提高到2.5%。新能源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一大批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在奥运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与此同时,北京新能源产业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存在产业规模较小、系统集成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尚不成熟、产品成本偏高、经营模式有待创新等问题,同时标准体系建设、配套支持政策也亟待加强。
当前,北京新能源产业面临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北京应紧抓机遇,着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链高端环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示范工程带动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全力推动产业快速发
二、振兴目标
(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到2011年,创建一批新能源领域的新标准和规范,承接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成果转化项目,突破和掌握一批成套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提升一批产业、技术、标准联盟的创新水平,为形成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相对完善的创新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到2011年,全市新能源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500亿元,培育2至3家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8至10家超过10亿元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一批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
(三)产业布局更趋合理。统一规划、规范引导,推动产业园区由综合性向专业化、特色化转变,在全市形成太阳能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一批产业基地和专业集聚区,促进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四)示范应用取得成效。到2011年,全市新能源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5%;新能源汽车示范规模达到3000辆;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达到70兆瓦;实现热泵供暖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可为30000户以上农村居民供气的生物质集中供气工程;实现风电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以上。
三、重点领域
(一)巩固太阳能领域研发和高端制造优势。在光伏领域,大力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的成果在太阳能电池工艺设备制造领域的应用,推进晶硅太阳能PECVD和薄膜太阳能PVD、PECVD等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技术攻关和产业化,促进大尺寸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加快大型并网逆变器、高效蓄能电池等设备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升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生产线设备、光伏电站设备的生产能力。在光热领域,鼓励太阳能采暖、制冷和中高温应用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究,重点发展中高温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光热发电等技术及产品。
(二)提升风电设备制造系统集成能力。积极发展2.5兆瓦及以上风力整机和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等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发展。重点开发风电场监控系统、风电变频控制系统、并网控制系统、风电场综合管理系统等关键技术及产品,提升系统集成能力。积极发展风光互补技术,推进太阳能和风能混合发电系统的开发及应用。
(三)扩大核电高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发挥中央在京核电总部、核电研发、核电软技术服务的独特优势,吸引一批重大项目在京落地。促进核电设计实验、工程服务、设备维护、监测认定、安全审查及标准制定等核电高端技术服务业发展。重点推动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技术、数字化安全级仪控系统技术及安全软件验证与确认技术的研发,促进先进核反应堆仪控系统、核测量仪表系统、先进主控室操作监视系统的产业化,实现核电成套控制技术快速发展。
(四)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整合资源,分工协同,依托中央和本市研发资源,搭建新能源汽车研发平台,推进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和驱动系统等三大关键系统研发。依托整车企业,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大客车研制及产业化,加快在公交、环卫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吸引和支持高储能动力电池、大功率永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动真空助力制动等关键系统及零部件企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充换电装置的标准和规范,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探索纯电动汽车商业化运行模式,逐步建立纯电动汽车服务体系。
(五)提高地热能关键技术研发及工程服务能力。加强地热能利用技术研究,促进系统集成、设备制造、运行维护等相关企业发展。积极推动高能效比热泵、地热能转换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等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效新型的污水源、再生水源、电厂冷却水源热泵供热制冷系统研制。加快地热能利用标准制定、技术咨询、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等服务业的发展。
(六)促进生物质能及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升级。加快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升级。大力推进大型高效生活垃圾焚烧炉发电、填埋气净化液化、二噁英抑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循环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系统整体水平。加强生物质气化技术、生物质直燃技术、生物质液体燃料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提升大中型沼气自保温及高效加温系统、水冷炉排炉、生物质气化焦油处理等核心技术的设计研发和系统集成能力。同时,积极推动煤炭清洁转化、催化、整体煤气化(20.43,0.67,3.39%)联合循环发电(IGCC)、洁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研发。
四、示范工程
(一)千辆新能源汽车应用工程。
到2011年,在全市公交、环卫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规模达到3000辆。大力推进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的研制和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大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力度。
(二)七十兆瓦光伏发电工程。
到2011年,全市实现太阳能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达70兆瓦。其中建设一批单个项目容量5兆瓦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实现装机容量达到50兆瓦;为有条件的工业厂房、公用基础设施等建筑,配套建设一批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现装机容量达到20兆瓦。
(三)百万平米光热利用工程。
到2011年,新建利用面积120万平方米的太阳能集热器,使全市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
(四)千万平米热泵供暖工程。
到2011年,新增热泵供暖面积2000万平方米,全市热泵供暖面积超过3500万平方米。
(五)五十兆瓦生物质发电工程。
到2011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50兆瓦。积极推动大型垃圾焚烧发电、填埋气发电等生物质发电工程建设。完成阿苏卫、南宫等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平谷生物质发电工程建设,实施高安屯、安定垃圾填埋气发电工程。
(六)万户绿色能源惠农工程。
到2011年,新建农村绿色燃气用户3万户,新建农村阳光浴室600座。重点在生物质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和生物质气化工程;重点在山区建设农村集中阳光浴室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税收、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垃圾发电、风能发电价格补贴等相关政策。统筹政府资金,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资金支持。加大在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示范工程中自主创新新能源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二)支持自主创新,引入高端要素。支持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创新要素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开展标准创制,搭建关键领域的共性技术平台。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地方)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争取中央单位重大研发项目落户北京;对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来京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市场营销中心、集团总部或地区总部等机构给予支持。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快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通过国内外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通过丰富信贷品种和抵押体制创新,开展面向新能源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进行融资建设。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在京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机构,对本市新能源产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
(四)加快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风电等基地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及土地一级开发的支持力度。完善产业基地准入标准,建设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产业基地。承接新能源产业链的价值链高端环节,积极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入驻,对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在项目用地、基础设施配套方面予以支持。
(五)引进高端人才,培养人才队伍。落实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引进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来京发展。鼓励企业与院校院所联合培养一批科技管理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等多种方式的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六)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发展以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检测认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为主的产业服务体系。加快制定、修订新能源技术、产品在能效、建设设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产品和工程标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检测和认证体系。加强新能源利用的宣传教育与知识普及,倡导绿色能源消费理念,增强社会认同,营造有利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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