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总厂宁交千万罚款不愿建排污系统
中央电视台《今日观察》2011年7月12日播出《诚信是金:环境治理从“信”开始》,关注哈药总厂污染事件,以下为节目实录:
有这样的一些企业,他们能够投入数亿元来做广告宣传,但是却不去承担排污系统的开支,他们愿意交纳上千万元的罚款,却不愿意在环境治理上多花一分钱,他们赚取着高额的利润,但也透支着我们环境健康和安全。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王小丫和特邀评论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刘戈共同评论。
宁可罚款,不愿治污;花费数亿元做广告,却不愿花几千万建排污系统;一起起的环境污染事件,拷问着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良心。诚信是金,环境治理看广告,更要看疗效。
张利君(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哈药总厂新厂区建设上,哈药股份公司郑重承诺,哈药搬迁决不会是污染转移。
记者:就在这三年到五年的情况下,在现有这个老厂当中,能够保证排污达标吗?
吴志军(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厂长):是百分之百的跟社会承诺,我所承诺的肯定会实现。
哈药总厂做出的承诺包括,启动部分厂区搬迁计划,彻底根治污染,同时在原料车间搬迁之前的三年到五年的时间里,通过调整和优化也一定确保哈药总厂现有厂区的各项环保指标达到排放标准。事件的原起是近一段时间,哈尔滨市哈西地区部分居民反映,夏天不敢开窗,出门要戴口罩,空气里经常被一种怪味笼罩的特殊现象。
记者:这是烧啥呢?
制剂厂职工:垃圾。
记者:我看哪里还有药呢,那不是吗?
制剂厂职工:啥都有。
记者:也有药啊?
制药厂职工:车间垃圾全往这儿倒,啥都有,盐酸、硫酸。
记者:什么都在这儿烧?
制药厂职工:都是化工产品。
记者:都是制药用的原料?
制剂厂职工:对,就是厂子下来所有的东西,全往这儿倒。
记者:全都在这儿烧,这东西不污染啊?
制剂厂职工:咋不污染呢,这都不往沟里倒。
对于哈药总厂空气污染的问题,早在两年前黑龙江多位政协委员层就此问题联名提案,并提供了对药厂相邻区域空气质量检测的结果,发现氟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氨气超标20倍,都超过了国家恶臭气体排放标准。6月5号,本台就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污染物超标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当地环保部门立即责令哈药总厂污染严重的生产线停产整顿,同时哈药总厂也表示加大投资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王锡锌:如果对于治理的实效没有有效的监督 那么我们今天和将来看到的承诺就只是一个美妙的广告而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五年之后要100%的根治污染,这对于所有的人来说,是发布了一个巨大的广告,但我们正像哈药一贯宣称的那样,就是我们不能够仅仅只是看这个广告,而必须看他治理污染的实效。因为哈药做出了这个5年内100%的承诺,时间表、路线图都有了,但是如果从实效的角度来看,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用什么样的措施来治理目前存在的污染,谁又来检测验收。如果整个监管部门还有整个公司以及社会外部对于治理的实效,没有很有效监督,那么我们今天和将来看到的,也许就只是一个美妙的广告而已。
刘戈:希望哈药集团能贯彻自己“做地道药品、做厚道企业”的企业理念
(《今日观察》评论员)
事件曝光是6月5日,这家企业也不断地有人出来解释,也有道歉,但都是自我辩解的一种姿态。比如强调制药总厂是制药总厂,只是哈药集团的一部分,我们和生产蓝瓶的盖中盖,和其它的中成药企业不是一家企业,我们是生产处方药的,所以我们不大做广告。还有强调制药产品,尤其是原料像青霉素这样的药,它本身就是一个高能耗、高污染的一个行业,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污染是难以避免的,要达到零排放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仔细研究了一下,这话没问题,他有他的道理,但他们忘了自己的企业理念,哈药集团的企业理念就是做地道药品,做厚道企业,这句话挂在他们的墙上,出现在他们的领导讲话里,出现在员工的手册里。做地道的药品,他们可能做到了,但是做厚道的企业,他们在执行当中就忘了。
近些年由于企业违规生产致使污染事件频发,2010年7月3号,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透事故,外渗的9100立方米废水进入丁江流域,造成沿江、上杭、永定出现鱼类死亡和水质污染现象。今年的5月4号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做出二审判决,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等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年到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同样又是水污染,今年4月14号一位曾经在南京秦淮纸业干过污水处理工作的村民陶层龙为记者揭开了这家号称零排放的造纸厂长期偷偷排污的恶行。
陶层龙(溧水县小陶村村民):他们之前讲过,这个事情不能透露,非常保密,我给他们代班我知道,不代班根本就不知道。一般厂里人他们都不晓得排污口在哪里,都不知道排污洞口在什么地方。
原来秦淮纸业的暗排管道埋在污水池的底端,上面盖着半米深的废降水,不知道位置的人根本发现不了,陶层龙几次努力终于发现了排污洞。
记者:这就是阀门是吧?
陶层龙:对对对。
记者:平时这个阀门是干什么用的?
陶层龙:就是放这个臭水用的,检查的时候他就把这个盖起来,人家看不到。
针对2011年4月20号,溧水县检察院对柘塘新河重大水污染事件立案,5月12号南京市检察院对溧水县环保局原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国庆予以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察之中。
王锡锌:法律监管的到位十分重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对所有的企业来说,本质上是一个诚信问题,因为法律做出了规定,那么对所有的人包括企业,他们就应该有一种法律的信守承诺的态度,也就是你要遵守这一规则,这是一种承诺。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都立下了军令状,比如哈药就承诺五年内要百分之百治理好。其实在环保的执法风暴到来的时候,许多污染企业都纷纷表态,做出类似于广告一样的承诺,但风暴过去以后就故态复萌。最核心的一点是对利益的追逐,以及违法的主体和监管者的博弈问题。当监管加强和风暴到来以后,许多违规排污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大,而且一旦被发现,制裁的力度也会很大,因此企业都觉得这时候还是避一避风头为好,风刮过去以后,它就故态复萌。在这里,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就是哈药所做出的承诺其实并没有约束他自己,这就是诚信的缺失了。
关于理性的选择,他的前提就是假设我违法了,是没有代价的。因为商人都是追逐利益的,但是假设我们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如果你背信弃义,没有诚信,那么你会不仅仅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你也会在利益上受到损失。诚信是金,一方面强调诚信是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改变的,是不能被侵蚀的;一方面,假设有一个企业真正看重诚信,它也可以获得收益。此外,我们应该反思一下,法律的监管如果能够非常到位,能够让这些企业知道,如果你对自己的环保承诺不诚信,那么你将会受到巨大的利益损失,也会遭受制裁,那么企业在选择不诚信的时候,他一定会想一想,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板子虽然直接打在企业的屁股上,但我们还是应该想一想,法律的监管,社会的约束,是不是给不诚信的企业增加了成本。
刘戈:企业已经形成瞒、赖、拖的惯性思维方式
(《今日观察》评论员)
其实有些企业对于省、市、县、乡来说是重点企业,那么一俊遮百丑,因为很多企业都常年为地方贡献利税。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地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巨大利益的面前见利忘义。比如紫金矿业事件,出事九天以后,隐瞒了九天,一家上市公司居然可以隐瞒九天,整个江里,三百多万斤鱼死了以后,实在掩盖不了了,最后不得不报出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这些企业已经形成一种惯性的思维方式,第一是瞒,第二是赖,第三是拖。甚至有的时候,企业交了罚款,因为这个罚款比治理污染花的钱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企业这其实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言无信不立,企业的环境承诺怎样真正兑现?
刘戈:整个社会对于违规企业的约束不够
(《今日观察》评论员)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紫金矿业出了泄漏事件以后,股票跌了一些,但是马上回弹,最后升的很高。因为最后处理结果出来以后,大家松了一口气,而且大家都觉得这家企业以后还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这件事的处理就到此为止了,所以这样的一些企业在整个社会里,有很好的成长土壤。一方面,我们觉得法规法制对它的处理不够,但总体上来说,整个社会对于这样的企业的约束,就是相对较软的约束。
王锡锌:必须要有整个社会和法律上有效的监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我们在很多时候都假定每一个人在内心都有一种对义的追求,对责任的担当,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但更加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让一个人或者企业在各种情况发生的时候,在面对各种诱惑包括巨额利益的诱惑下,都能够担当对诚信的承诺,那么这个时候必须要有法律上有效的监管,还有社会的监管。比如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西方很多国家在讲企业的社会责任时,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只有盈利,盈利能解决就业问题,能给社会带来财富,但在70年代到80年代就有了反思,就开始强调企业不仅仅要盈利,而且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对环保对环境的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企业自己来承担对环境的责任,首先企业就要有信、有义,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让企业做出了承诺以后,最终能落实。比如现在很多组织表示,如果这个企业破坏环境,那么我们通过各种宣传让消费者知道,这个企业是不道德、不守信用的,最后可能导致消费者拒绝购买该企业的产品,这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制裁。
涛慕思•博格:作为一家守信的企业 你要抵制不道德的手段
(耶鲁大学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理想情况下,我们都希望一个公司能够盈利,但是在盈利的同时,公司也要对员工,消费者以及当地居民负责,现在的问题是公司盈利经常会与上述几点产生冲突,如果你给员工极低的工资,加重污染,或是损害了顾客利益,你同样可以创造更多的效益,所以作为一家守信的企业,你就要抵制这些不道德的手段,忠实地保障上面提到的三种人的利益。
易鹏: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加大对破坏环境的违法企业的震慑力度 营造全社会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氛围
(北京大学人力资本研究所研究员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对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除了经济制裁以外,一方面可通过进一步完善破坏环境自然保护的法律体系,通过《刑法》等各种法律,用有期徒刑等手段,加大对破坏环境的违法企业的震慑力度;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氛围,让企业深刻明白到,只有更好履行好社会责任,保护好社会责任,企业才能可持续发展,而且破坏环境,企业的品牌会受损,发展的空间也会受限,企业的生存也会难以维系。企业倡导社会责任,实际上也是以道德的标准来衡量来自己,而只有以道德标准衡量自己的企业,它未来的发展道路才会更宽广,否则它会越走越窄。
刘戈:要让诚信真正回到企业的经营当中
(《今日观察》评论员)
诚信需要法制的保障,每一家企业都是由人来组成的,那么还是要讲道德。我们还是相信,对于企业家也好,对于企业来说内升性的这种道德感,它仍然是在我们社会里需要呼唤的。除了法制以外,让诚信真正回到企业的经营当中,它是一个必要条件。
王锡锌:对市场经济和企业来说 诚信是必须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有许多东西是可以根据自己偏好去选择的,但有些东西是必须的,它构成人与人之间活动的一个底线。比如诚信,其实对市场经济来说,大家都是自私的在追逐利益,所以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讲到大家追逐利益理性的追求,最终成为一种看不见的手带来了利益,但是亚当•斯密在后面还专门写了一个道德情操论,就讲如果只是贪婪的行为在追逐私利,那么市场就会崩溃。其实从市场角度来说,诚信是必须的,而对一个企业来讲,这也是它必须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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