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谁来保障供水主管道的安全?
我市自来水目前是单线供水,没有回路,这是事实。而供水回路的建设投入超过1亿元,没有半年或一年的时间估计无法建成使用。近期连续发生市区大面积的停水事故,都是供水主管道被损坏所致。要实现“安全、稳定的供水”,当务之急,是要首先保障供水主管道的安全。
自来水管网没有全部、详细的档案资料,这也是事实。市建规委副主任梁安9月11日告诉记者:“地下管网的普查工程巨大,我市现在还没有开展普查。目前,市里没有哪个单位或哪个个人能拿出防城港市包括供水、通信、电力、煤气在内的地下管网的详细资料。”尽管没有自来水管网全部、详细的档案资料,但是,自来水供水主管道的规划走廊,当初的批准部门——市规划局有档案,亿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也有档案;主管道上方每隔大约50米都埋设有安全标志桩,还设有消防栓、阀门井等设施,辨别主管道应该不难;而且,自来水巡查员每天都来回巡逻检查管道。但是,供水主管道屡屡被损坏,自身都难保安全,何谈“安全、稳定供水”呢!原因究竟何在?
2008年8月22日,亿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曾向主管部门提交《关于请求依法保护城市供水主管道的紧急请示》,8月27日防城港务集团也向市领导提交了《关于请求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城市供水主管道安全的报告》。请示和报告提到,防城至港口20多公里DN900主输水管道是港口城区市民用水的“生命线”,管道巡查员巡查中发现施工危及主管道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沿线消防栓被损坏报废多只;阀门井被施工泥土填埋、损坏;主管道上的安全标志桩全部被毁;勾机直接在管道上方作业;大量施工泥土堆在管道面上,等等。由于亿港自来水有限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施工单位对该公司人员的制止、劝告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亿港公司及时将安全隐患情况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有关施工管理部门,要求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管道安全,并曾多次反映施工单位频繁损坏管道情况,强烈要求执法部门依照《防城港市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处罚肇事单位,责令肇事单位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然而几年来,供水主管道被施工单位随意损坏的14起事故中,至今没有一个肇事单位被执行处罚,这恐怕是这些施工单位有恃无恐、敢于野蛮施工,致使供水管道频繁遭破坏的原因之一。据记者了解,至今年9月6日,主管道损坏已达18次之多。
9月1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易云。易云介绍说:亿港公司有一个供水监察中队,挂靠我们支队,平时的监察由他们来做(记者后来了解,市市政局没有同意挂靠)。需要支队协助处理的,我们都会去。我们支队12个人,平时主要负责园林、市政方面的监察。据易云回忆,这几年,支队没有接到亿港公司反映的问题,除2008年12月按指令查处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和今年9月查处广西一建、贵港建筑工程公司损坏主管道外,也没有接到任何市政局的查处指令。
记者看到三份处罚文件,是处罚了肇事单位,但没有看到赔偿亿港公司经济损失的条款。易云解释,根据《广西实施<供水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处罚责任方;至于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水方和责任方直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我们再协助供水方处理。
易云也谈到目前执法存在的困难:“执法要拿到确凿证据才行。像损坏供水管道,要当场抓住,肇事者才承认,才能处罚。但是我们很难当场抓住证据,找不到肇事者,要处罚只能处罚业主,而业主往往都是市城投公司、或市市政局,我们怎么处罚?像今年9月查处广西一建、贵港建筑工程公司损坏供水主管道的事故,如果不是市领导有指示,肇事单位还不承认。查处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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