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首获山东省环保"以奖代补"金50万
更新时间:2009-11-19 08:5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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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山东省高密市环保局传来喜讯,高密市首获省级环保"以奖代补"金50万元。
50万元资金中,富源印染水污染防治项目获20万元,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获30万元,这些资金将全部按照规定用于排污企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这是山东省环保"以奖代补"奖金首次兑现。
2007年12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在省级财政设立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以奖代补"资金,自2008年1月起执行。考核奖励办法共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奖、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奖和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奖等4个奖项。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对辖区年度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市,取消获奖资格。
近年来,高密市坚定不移的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与重点企业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持证排污制度等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先后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中小城市科学发展"和"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三个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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