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民建议设餐厨垃圾伤害“补救措施”
更新时间:2010-07-12 11:08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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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听证会报名长达一月,已于昨日截止,总共有近20位群众报名参加。据了解,报名群众大都希望在听证会上发表对“餐厨垃圾”管理的意见,有人认为,卫生部门应该对餐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加强监管力度。也有人建议,应该建立餐厨垃圾的“补救措施”,以保证消费者受到餐厨垃圾的危害后,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成都市华兴公司培训部主管廖冰虹报名参加听证会,廖冰虹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对每一个餐饮企业建立一份信用档案,从进货渠道、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都进行公开,同时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以保证餐厨垃圾都不能再流入餐桌。对有污点的企业处
以五年甚至更长时间不能进入餐饮行业的处罚。政府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每一条街道为一个行政区划,指定某家有资质的企业回收餐厨垃圾。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认为,立法机构除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给予处罚外,还应该建立“补救措施”。比如机动车撞伤了行人,如果肇事车辆逃逸,受害人无钱治疗,那么政府有相应的补救措施以救济受害人。同样,如果餐厨垃圾流入餐桌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政府是否应该考虑相应的补救措施?否则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如果您对餐厨垃圾的处理有什么高见,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86969110,记者会将您的观点转达给相关部门。本次听证会将于本月底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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