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最低消费”的荒唐逻辑
垄断之大,无奇不有!读了“湖北赤壁因供水公司亏损设居民用水最低消费”的消息后,我产生了这个感慨。报道称,赤壁市自去年进行“一户一表”的水改后,居民发现每月用水量“被提高”了。原来家中只用两三吨水,水改后最低的用水量都变成了5吨,即使没人住的空房子,水费也按5吨收取。供水公司对此表示,要求每月最低消费5吨水是因为企业亏损严重,今年上半年水价上调后将取消该规定。
这显然是个奇怪的规定,它主要奇在,管理者的思维好像停留在“掩耳盗铃”的低级阶段。供水公司说,目前水价低于成本导致企业亏损严重。果真如此的话,居民用水越多,企业岂不是亏得越严重?而居民一旦知道自己每月最低用水必须是5吨,大多会“高效率”地使用本就不够富裕的水资源,就像食客充分利用好酒店包房的最低消费一样。
关于这个“用水最低消费”,它被取消,是可以预见的事儿。但取消后的结果,必然是水价上涨,这应当也是可以预见的,当然,这正是供水企业期望的最终结果。您瞧,垄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所用的手法就是这么直白与野蛮。为了实现节能目标,可以直接对居民断电或限电;为了达到涨价目的,大家都愿意像小朋友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穷、喊亏;为了利润最大化,则罗列各种稀奇古怪的收费名目,什么手机“漫游状态建立费”、电力“线路集资费”、供水“水管改造费”。这些奇特手法,大概也只有垄断行业干得出来,换成其他市场化的企业,这么干的结果便是迅速关门。
不管垄断企业变出什么花样喊亏损,其可信度已是越来越低。鉴于账目模糊、成本不公开,垄断企业是否真的亏损,水价、电价、油价是否真的倒挂,咱们公众一概不知。但有一点却很清楚,那就是广大用户的负担越来越重,要命的是,你不知道这种负担到底是为垄断企业干部职工的福利埋单,还是为垄断企业不思进取、裹足不前的改革埋单。
毋庸置疑,包括供水在内的垄断国企,即使真的出现亏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企业养的人太多,职工待遇过高。譬如,某市建一个国有火电厂,拥有职工190名,而发电机组、功率一模一样的一家民营电厂,则只有32名员工。至于国营电厂的职工待遇,我们从多年前“亏损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经典事例中可见一斑。问题其实就荒谬在这儿:养了这么多人,给了这么好的待遇,他们却难以提供与此相匹配的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经营管理的效率自然也会打折扣。经营管理的效率上不去,缺钱了就会变着法地向政府要,向消费者要。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公用产品定再高的价,企业仍然存在亏损的可能。所以,“用水最低消费”这类荒诞的霸王规定出笼,其实质并非企业亏钱,而是缺乏经营管理的好脑子。实践已经证明,好脑子是在竞争中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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