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环境法治喜忧参半
时光飞逝,回首2011,有一些事件值得我们记取,有一些话题让我们关注与思考。
盘点2011年重要环境法治事件,可谓喜忧参半。
喜的是,环境法治正向纵深发展,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立法或相继出台或正在修订:《刑法》修正案(八)获得通过,环境犯罪的认定范围变广;《环境保护法》列入立法计划,其修正草案稿被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阅……
今年,还有一些环境事件让我们愤怒、困惑、忧虑或深思,我们该怎么应对,又该如何解题?
康菲溢油事件引发质疑,为什么我们的行政处罚只有区区20万元?国家之诉会有何种结果?
铅污染事件频发,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血铅超标年年查、年年有?环境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在环境法治前行的路上,有障碍,有风雨,但也有阳光,有希望,我们仍在前行。
修正《刑法》扩大环境犯罪的范围
回放:今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涉及我国现行《刑法》多个方面。其中,修正案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较大修改。此修改最重大、最核心的变化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只要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无论是否属于污染事故,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刑法(修正案八)》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修改,使环境犯罪的范围变广,更多排污行为可能会受到刑罚,同时,认定环境犯罪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也变得更加容易。
环保法修订提上日程
回放:《环境保护法》 颁布施行于1989年,至今已经有22年,其“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今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将《环境保护法》修订列入2011年度立法计划。随即,环保部成立了环保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起草了修改建议初稿。今年9月,《环境保护法》草案建议稿被正式提交给全国人大环资委。
今年11月,《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稿被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阅。
点评:多年来,要求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呼声很高,但因对“改不改、怎么改、改什么”的认识不统一而止步不前。今年,《环境保护法》修订终于提上正式日程,虽然离正式公布还有一段时间,但是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
公益诉讼正在破冰
回放:今年10月24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此草案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拟首次赋予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
除立法上的突破外,各地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也进行了实践。
今年6月,昆明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环保部门针对侵害环境公共利益的污染行为,要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今年9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与云南省曲靖市环保局共同作为原告,状告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和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污染。10月,曲靖市中院受理此案。
点评:从修法到实践,今年都是环境公益诉讼的破冰之年。
公益诉讼制度通过 《民事诉讼法》获得合法身份,既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缓解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有效途径。环境公益诉讼的美好前景,已可预期。
康菲溢油致渤海污染
回放:今年6月4日,由康菲石油中国公司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附近的海床出现原油渗漏;6月17日,此油田C 平台一口在钻井发生小型井涌,导致溢油发生。
在7月5日的通报会上,国家海洋局称,因为渤海溢油事件,责任主体康菲石油面临最高20万元的行政处罚以及生态索赔。
9月2日,国家海洋局认定康菲公司在8月31日前没有完成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和彻底封堵溢油源,责令蓬莱19-3油田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同时,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
截至9月中旬,溢油事故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点评:康菲溢油事件不仅玷污了渤海,也刺痛了中国人的心。康菲石油为什么不愿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去封堵?其态度何以如此轻慢?康菲事件还远未结束,对它的法律追责仍在继续中,我们拭目以待。
中国航企应对欧盟挑战
回放:今年3月,欧盟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届时,全球4000多家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均须为碳排放支付“买路钱”。据中航协预计,中国民航业仅明年就将支付约8亿元人民币成本,到2020年时将增至30亿元人民币,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人民币。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已与欧盟代表进行了几轮接洽,但欧盟方面坚持要“一意孤行”,现在看来双方对簿公堂已经在所难免。目前,中航协和国航等航空公司在积极准备起诉欧盟ETS实施的相关资料。
点评:欧盟一纸令下,“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我们不可能越过欧盟的领空,只能想想怎么玩好这场 “游戏”,考虑怎么通过谈判或诉讼找到“游戏规则”的漏洞,怎么想出反制的方法。而未来也只有低碳环保的企业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拥有应对挑战的实力。
血铅超标事件频发
回放: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台州市、德清县和广东省河源市相继发生3起因铅酸蓄电池厂污染导致的血铅超标事件。
截至4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658名村民中有172人检测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53人、成人119人。
截至5月15日,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及附近村民共检测出332人血铅超标,其中,成人233人、儿童99人。
……
点评:在上述几起血铅超标事件中,企业都是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合法”企业,但却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企业环评是怎么做的?审批是怎么通过的?为什么非要等到受害者众多、问题盖不住了才被彻查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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