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
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日前,市政府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控制指标、实时监控、考核评估“三个体系”。到“十二五”末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1亿立方米以内。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取用水超量暂停审批新项目
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规定,我市将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利用2年时间完成或完善河流、水库、引江、引黄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节水高效项目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
此外,我市将强化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实行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和改变用水计划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细化计划用水管理措施,保护取用水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和改变用水计划。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全面评估其产品、规模、技术、工艺和实际取用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
除生活用水外不再审批新的机井
严控地下水开发。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重新核定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划定禁采和限采区。从严控制严重超采区取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加强地下水动态管理。做好全市特别是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自备井关停和地下水压采工作,开展地下水保护行动,逐步缓解地下水超采状况。
2013年市县区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
把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定优惠政策,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加快平原河网沟通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以山丘区、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加大微咸水利用力度,增加抗旱水源;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市区凡能利用再生水的单位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13年,市县区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