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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水源污染事件近年频发 农村成为监管灰色地带

更新时间:2012-02-23 13:4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阅读:1212 网友评论0

近日,高明合水水厂水源受废水污染无法正常供水,年初广西龙江镉污染、江苏镇江水源苯酚污染……在这些频发的环境安全事故背后,水源受到无孔不入的污染侵袭,其抗风险的能力如同我们受到感冒病毒入侵一样,往往防不胜防。

究竟有多少潜在的“杀手”会对饮用水水源的安全造成威胁?在防控监管层面上是否存在灰色地带?从您家里一个小小水龙头流出来的一滴水究竟经过了多少道水质净化和监控?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从原水(指由水源地取来的原料水)到饮用水层层“把关”的部门和企业,揭开水源“杀手”狰狞的面目。

犹如流感

水源污染事件近年频发

2008年以来,佛山各区间水源、水厂接连遭受污染威胁。而放眼国内,这种威胁同样几乎年年都有,犹如流感一样,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2008年2月16日,西江高明段油污带污染事件造成20万人坚忍水荒6小时,环保、海事部门通过大范围排查才判断出污染源来自西江高明段过往船只,而不是西江沿线工业企业偷排;2009年2月23日,高明水厂下游800米处所出现的数百米油污“黑龙”又一次让人们绷紧神经。难闻的油臭味不时向岸边袭来,而江面的泥沙、礁石也都粘上了黑色油渍,绵延数百米。

2010年3月24日7时30分许,禅城石湾水厂取水口附近,近1/3的东平河面被黑色污水笼罩,并随着涨潮的河水不断向上游蔓延。此刻,使用常规的增加消毒剂、投放活性炭等手段已无法取得效果,该水厂第一、第二车间只好相继停止抽水24小时。追溯污染源发现,黑色污水来自于海口水闸。当时,知情人士分析,污染问题归因于污染企业与部分村委会的利益链条。

实际上,这几起事件只是国内水源污染状况的“冰山一角”。就在今年1月15日,广西龙江镉污染威胁柳州市饮用水安全,接着是2月初江苏镇江水源苯酚污染。这两起严重水体污染事件,如同2011年杭州新安江苯酚污染、云南南盘江铬渣污染等事件一样,都引起了公众对于饮用水安全的关注。频发不断的水源污染事件,让我们茫然: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污染的触角伸向了我们饮用的水源?是谁,动了我们的饮用水?

这些看似偶然、充满不确定性的水体污染事件其实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它们都有共同的根源、由相似的导火线所引发。记者从供水企业了解到,目前,主要有五种类型的“杀手”在一点点啃噬着水源的环境和生态。

首当其冲的是,跨省、市的流域性水源污染(特别是重金属污染)。去年8月,云南曲靖市的不法商人为了节省运输费用,把承运的5222.38吨铬渣非法倾倒在多处难以被发现的山丘上。周边水库受到严重污染,由于该地区靠近珠江源头南盘江,网络谣传珠江源头受污染,给生活于珠江下游的市民造成了恐慌。类似的企业偷排等非法行为所致的突发性污染不胜枚举。

其次,部分内河航运繁忙,过往船只在水源保护区停靠进行油漆维护、生活污水排放及冲洗船只废水外排等,都会为污染埋下伏笔。

再次,内河涌排污也会诱发取水口污染。

供水企业还指出,如果水源保护区内滩涂地农田耕种施肥不慎,同样也会影响水质的安全。

记者在高明调查时还发现,由于区内一些河流沿线设有养殖场,其排放的污水也极易成为威胁水源的隐患。为此,高明区在2007年后开展了整治行动并取得成效,但不知为何,就在上周末,这种隐患再次“发威”,死灰复燃。

最后,记者在走访一些水源地时发现,水源周边现状同样令人担忧,很多污染源都是遗留问题或存在更复杂因素。记者在高明水厂的西江取水口注意到,上游的富湾地区不仅有煤场,沿线往上还有一些存在已久的工厂企业。有专家曾指出,西江每月都有两次天文大潮,污水与保护区取水口的水混融造成污染的可能不容小视。就在水源地附近存在的这些污染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水源保护区的“邻居”,长期共存。成为水源污染最危险的“杀手”之一。

防范:重重把关却仍是被动防御

昨日,作为主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政府部门,佛山市环保局告诉记者,为了把好第一道保护监控水源源头的质量关卡,目前,全市已建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实时对全市主要江河水源地和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控。从今年起,还将对饮用水源监测断面进行优化调整,水源监测工作从中心城区扩大到全市,饮用水源监测断面从14个增加到38个。

除了保护区内的水源监控,供水企业对在市内各大江河设置的取水口也进行了多级水质监测。

那么,饮用水历经重重检验,层层把关,能否截住受污染的水源?相关负责人分析,环保部门在流域的多重监测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污染源并进行预警,而供水企业若发现有“漏网”的污染水源,也会判断是否停止抽水。不过,那些被列入“杀手名单”的污染源却一直“潜伏”,它们一旦“出招”,脆弱的饮用水链条就极易摧毁。每次发现污染,水厂、市民只能以停水、断水来应对,非常被动。污染源犹如“忍者”,入侵时连影都看不到。

业内探因

农村成水源污染监管“灰色地带”

水质安全巡查毕竟是被动的,不能把影响降到最低,杜绝污染源头才是关键。“我们饮用的水和吃的食物都来自农村,农村环保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谈起本月18日高明养殖场污染影响1500人吃水问题,专门从事环保工作的市政协委员罗斌华感慨:现在环保监管的重点在工业园区,而农村地区环保意识淡薄,在环保管理和宣传上还是空白地带。

他举例说,佛山边远山地的农村就有把工业地区污泥用来施肥的做法,这些污泥中的重金属将对食品安全直接构成威胁,随着水源和作物进入并终身留在人体中。“只有农村具备了正确的环保意识导向,围绕排污问题出现在农村的利益链才能断裂并消除影响。”罗斌华分析说,珠三角地区农村靠近水源地,以往村建的水塘兼有防火、自净化处理生活用水的功能,但随着农村人口密度不断增大,水塘自净化能力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各种人畜污水将影响水源水质。

罗斌华建议,现在建设生态示范村应该与环保结合起来,通过在重点水源地排查污染源来绘制出水源地污染企业地图,将之公之于众,让全社会参与监管。

部门行动

建设第二水源 启动联网供水

佛山位于珠三角腹地,西、北江贯穿其中,河流纵横交错,居民主要以江河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也就是俗称的“过境水”。然而,由于历史客观原因,目前全市超过80%的取水水源都依赖于北江,倘若北江上游发生重污染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接下来将均衡两江的取水资源,对水厂的布局做合理的调整,让西、北江双水源供水、互为备用,发生突发事件可随时应急调用。”市水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西江第二水源的首期工程第一阶段已经建成通水,日后可覆盖三水、南海、禅城等区域。

另外,各区的水厂正在做区内以及跨区管网的互通工程,以便有突发事件时启动联网供水,将居民用水的影响降到最低。“日前高明合水自来水厂水源受到污染,已经同时启动了杨梅和高明水厂联网供水,加大供水量和压力。”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佛山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部门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关闭和整治,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对流动源实施排污规范化整治。并加强环保、海事、水务监管力度,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法眼观察

以治理费用为准向责任者索赔

“目前针对环境损害事件,法律仅规定了相关的人身、财产损害,而直接针对环境损害的赔偿尚缺少法律依据。”对于佛山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饮用水源受污染事件,研究环境法的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谷德近表示,在这类环境损害中受损害的是公众和水厂,而在侵权责任法框架下,仅有水厂可以按照对污染责任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即使是在现有侵权责任法框架内,法院积极支持该类民事赔偿诉讼,对解决饮用水源污染问题也是有可为空间的。”但谷德近也表示,如果存在受害者种类和数量繁多的情况,依靠诉讼解决环境损害问题的效率会较低。

“民诉法已在酝酿把NGO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谷德近建议,可以积极探索以专业的环境NGO、维权协会为主体提起的环境损害赔偿,帮助较弱势的受害者维权。“而参照国外立法经验,也可以由政府向责任者索赔,然后由政府来向受害者分配赔偿款。他以美国立法为例解释说,国家可以通过征收特种税或财政资金成立专门的基金先向受害者赔偿,然后由国家取得向责任者继续追偿的权利。

据了解,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对环境侵权责任者的行政处罚有上限和比例的规定,责任者根据损害的严重程度,分别按照直接损失的20%或30%来赔偿。对此,谷德近表示,但行政处罚遇到的问题是,赔偿数额很可能远远低于责任企业的违法成本,造成“守法不如违法”的后果。他分析说,可以支持让治理污染的单位来提起诉讼,以治理费用为测算标准,更有利于环境的长期恢复和治理,而不是一赔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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