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环评批复争议难平
环评批复争议难平,比亚迪的一个大项目因此陷入僵局。
2011年6月,深圳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锂电池公司)新材料基地项目(下称比亚迪锂电池项目),被列为当地重大项目,从而进入环评审批快速通道。
到了2012年2月下旬,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峦山谷业主对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下称人居委)环评批复行政行为不当的诉讼 ,则宣告这一项目环评“欲速不达”。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荷路振业峦山谷小区的业主们,把比亚迪锂电池项目斑驳的环评审批过程置于阳光之下。2011年9月,业主们发现,小区邻近的空地正在建设比亚迪锂电池项目。这与此前业主们所知的规划有别——2010年峦山谷业主收房时,市政府在上述空地的规划是汽车电子产业基地。
此时业主们并不知道,政府已在2010年9月将这个50万平方米的地块,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给比亚迪。后者计划在此建立包括铁动力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新能源及车用高端零部件等产品的生产线以及配套工程,总投资82.5亿元。
业主们随后展开维权,要求对深圳市人居委的环评批复进行行政复议。2011年12月,市政府维持人居委对该项目环评批复,业主不服。2012年2月7日,峦山谷业主代表及相关第三方,与深圳市人居委、比亚迪锂电池公司在广东省环保厅“对簿公堂”。
六天后,广东省环保厅提出中止行政复议的通知。通知称,因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许可程序等法律适用问题,广东省环保厅已报请国家环保部确认,其间中止审查。
环保部确认尚未有结果,业主们诉诸行政诉讼的举动则于2月下旬进入程序。“随着诉讼程序的启动,比亚迪锂电池项目环评批复案将进入漫长拉锯期。”深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曾洛川对财新记者说。
无论企业、政府还是业主,都在此次争议中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
快速审批的背后
峦山谷业主的维权目标,是要求环评审批部门深圳市人居委撤销《关于比亚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下称《批复》)。
在2月7日的广东省环保厅行政复议现场,业主代理律师团与比亚迪锂电池公司、深圳市人居委代表当面交锋。他们提出,该项目用地在选址方面违反用地规划、安全防护距离规定,并在公众参与等方面存有问题。
“审批申请表中注明的收文日期是2011年6月9日,批文日期是6月10日。也就是说比亚迪公司头天递交申请,深圳市人居委第二天就出了正式批文,受理一天就批复了。这种做法违反了公示十天的规定。”业主代理律师说。
财新记者了解到,2011年6月3日,深圳市人居委网站公布当天下午召开《比亚迪新能源材料项目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审查会。当月8日,经专家组长和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复核,专家技术审核意见初具完成。两天后,该环评报告审批通过。
对此,深圳市人居委解释称,比亚迪锂电池项目是深圳市2011年度重大项目。而依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深圳市重大投资项目环保审批指南》,重大项目“必须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环保审批工作”。
但此说法遭到业主代理律师的反驳,指出深圳市政府并未参与投资,不能适用“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胡玉来说,比亚迪锂电池项目申请表中,磷酸铁锂电池制造工艺设备、流程、污染物问题及成品原材料等都是空白,属重大遗漏。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研究所副教授赵世玺告诉财新记者,一般的磷酸铁锂电池工艺中,磷酸盐对土质影响不大。但很多电池生产厂家为提高电池性能,会添加铬、钴、铅、镉等金属元素,添加量约1%-2%,从而增加污染风险。污水处理过程中会沉淀出重金属污泥,其毒性与电池生产工艺有关。
“在关键内容不足的情况下,即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批,作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深圳市人居委审批程序不当。”胡玉来对财新记者说。
质疑方提出,项目距离最近居民区仅100米,而且靠近炳坑水库、铜锣径水库和三洲田水库等深圳三大水源地,应设置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而深圳市人居委认为,国家相关法律对铅蓄电池的卫生防护距离有明确规定,但对磷酸铁锂电池并无明确要求。
此外,项目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应对居住和公共设施基本无干扰和污染,如电子工业、工艺品制造等。
深圳市人居委曾经声称,项目已经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2012年1月30日勒令叫停该项目,指出其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嫌未批先建。
质疑方还指控环评报告涉嫌造假。峦山谷业主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透露,他们向深圳市人居委申请公众参与调查文件公开时发现,135份调查问卷中,有10份以峦山谷业主代表名义参与。他们随后调查核实,得知这十位业主代表其实系比亚迪锂电池公司员工假冒。
按照该项目环评报告撰写方——环保部华南环境科研所的描述,公众参与环节一共发放调查表150张,回收135张。80.6%的受访者支持本项目建设,19.4%的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受访者反对项目的建设。
在2月7日的行政复议会上,业主代表一一念出冒充峦山谷业主的十位比亚迪公司员工名字及所在部门。华南环境科研所代表随即表示,公众参与的调查问卷发放及回收,均由比亚迪锂电池公司完成。比亚迪锂电池公司代表则表示并不知情,“待回去核实”。
环评简本“双胞胎”
在广东省环保厅受理行政复议后,峦山谷业主多次申请查阅环评报告全本及其他关键资料,但比亚迪锂电池公司多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尽管如此,业主们仍在申请查阅的部分资料中,发现了一个与深圳市人居委网站对外公示版本大相径庭的环评简本。
这一“报批版”的环评简本,得到了深圳市人居委和比亚迪锂电池公司确认。但两个版本的数据和文字表述为何有别,双方并未进一步解释。
财新记者在两个环评简本的比对中发现,有的数据相差100%,甚至更多。多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的环评人士认为,环评报告数据来自严谨的模型推算,一般情况下不应出现这种情况。
例如,比亚迪锂电池项目的公示简本中,反映污水指标的化学需氧量(COD)和反映废气指标的氨氮排放控制总量分别为每年54.35吨和5.67吨。而报批简本中,其排放控制总量分别变更为每年268.25吨和27.09吨,相差数倍。
深圳市人居委在书面答复中表示,该项目氮氧化物控制指标为每年108.53吨,处于循环经济评价标准中的一级水平,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影响很小。
但胡玉来认为这是偷换概念,“达到循环经济标准,与是否需要解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之间,没有关系。”
对于两个版本的数据差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环境与能源学院副教授徐期勇表示,“任何一个工艺规模变化,都会带来全部数据的变更。”他强调,出现数据变动情况,建设单位都应第一时间对外公示变动原因。
但在业主代理律师看来,两个不同简本提供的工艺资料中,并未看到工艺流程或规模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比亚迪锂电池项目环评公示信息2011年11月14日进行了变更。变更信息称,铁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的过程中,去除了污染相对较多的原材料生产工段,仅保留污染相对较少的部分配件生产和最后的组装环节;此外,去除了电源系统的生产,所保留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和新能源及车用高端零部件生产,均以组装为主。
比亚迪锂电池公司在公示中称,变更将使环境影响较小。这一调整,被认为是该公司在舆论压力和社会关注下,“主动放弃原来行政许可的行为”。
胡玉来律师说,一旦行政审批撤销,比亚迪需重新申请项目环评。他认为,随着公众监管、参与及程序透明度的提高,审批通过将不再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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