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红:鞍钢治污资金缺口近百亿元
2010年,鞍山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水平位居辽宁省前列,其中二氧化硫浓度高于全省平均值12%;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高于全省平均值31%。近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鞍山市侨联原主席陈方红,陈方红为记者算了算,鞍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工艺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缺口近百亿元。“一些问题只依靠鞍山市政府和鞍钢的自身努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解决,希望能从国家层面统筹考虑。”
采访中,陈方红并没有回避鞍钢目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以及治理资金短缺造成的。”
近26平方公里的鞍钢主厂区位于城市中心,市区周边四大铁矿环绕城区,形成了“矿中城”、“城中厂”的格局。鞍山市与鞍钢公司这种“伴生”关系,导致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长期超过环境容量要求。
作为大型工业企业,鞍钢公司煤炭消费量巨大。据统计,2010年,鞍钢集团公司及矿山公司的煤炭消费量高达1400余万吨,占整个鞍山市煤炭消费量8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市这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34.5%、46.7%、45.1%和44.2%。“市区周边矿山的露天开采、排岩及下游选矿、尾矿排放、烧结等产生的大量气、水污染物以及固体废弃物的积存,加剧了市区颗粒物和地表水超标程度。”陈方红指出。
“目前,在钢铁企业不景气的背景下,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和工艺技术改造,资金缺口近百亿元。”
据陈方红介绍,“十二五”期间,鞍钢公司计划继续扩大钢铁产能,开发新的铁矿山资源。但如果继续采用现有的采、选、烧模式,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这将在更大区域范围内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鞍钢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陈方红建议,一要实施鞍钢整体或部分搬迁工程。鞍钢若实施整体搬迁,将从根本上解决鞍山市工业污染的问题。“问题是,对鞍钢实施整体搬迁需要国家统筹安排,且耗资巨大,同时会严重影响鞍山市的经济发展。”陈方红认为,应搬迁城区内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和鞍钢主厂区内污染严重的企业,如烧结、焦化、耐火等。其中,东鞍山烧结厂的搬迁应成为搬迁工程中的重点。该企业是鞍山城南地区最大的污染源。而主厂区内的焦化、耐火等企业也要同时纳入搬迁计划,并随着技术改造逐步实施。”陈方红算了算,此项工程大约需要60亿元。
二是实施污染源封闭治理工程。所谓封闭治理,一是要打破传统的污染设施运行模式和管理模式,对主厂区内化工、耐火等区域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实施全封闭治理;二是对灰场、料场等尘源实施全封闭或全覆盖,特别是对鞍钢最大的料场――八家子料场实施彻底改造,杜绝二次扬尘污染。此项工程大约需要15亿元。
三是实施污染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鞍钢要实现全部电厂的脱硫和低氮燃烧,完成全部烧结机的脱硫工程和烧结机脱硝设施示范工程建设,彻底淘汰包括4座4米焦炉和23座日伪时期的石灰竖窑等落后产能,如期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此项工程大约需要10亿元。
四是实施矿山生态保护工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矿山开采方式,采用“洞采”等生态破坏和污染较小的采掘工艺等,减轻矿区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二是要制定矿山开采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在保护中开采,在开采中保护的原则,实现“边开采,边恢复”目标;三是全面、大范围地开展矿山复垦工作,对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进行治理和植被恢复,完成生态系统的建设,恢复城市生态功能。此项工程大约需要10亿元。
鞍钢的发展与整个鞍山城市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其环境治理,也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规划和减排工作最重要的推进部分。陈方红建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部门能够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鞍钢的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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