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禁止新建造纸线路板等重污染项目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惠州市招商引资环保指引》(以下简称 “《指引》”)日前出台。《指引》明确要求,除相应的行业定点基地外,禁止新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线路板等重污染项目。
轻污染或无污染项目给予鼓励
《指引》对企业环保准入提出基本条件,要求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要求;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电镀、印染、制革、造纸等重污染项目须统一规划统一定点。
《指引》提出,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高新技术项目、轻污染或无污染项目给予鼓励。包括: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以及能源、环保、交通、水利基础产业、宜居环境工程(含供水、环境治理、生态建设、安居工程等)、社会发展工程、资源储备保障工程;污染减排、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工程项目;其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石化数码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
“两江”流域严控高污染高风险化工项目
《指引》对分区域环保准入要求作了说明。东江、西枝江流域及龙门河上游区域,严格控制新上水污染型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化工行业项目。淡水河、潼湖流域、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新建和扩建造纸、电镀、制革、印染、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在达到阶段性水质目标前,暂停审批电氧化项目,定点园区外化工、食品加工及含酸洗、磷化项目,工业园区外含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
对于各个县(区)产业发展布局,《指引》给出了指导性规划。惠城中心区重点发展第三产业;仲恺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大亚湾区重点发展石化及下游产业链项目,西部综合产业区重点发展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等产业。各县(区)和惠东县西枝江、龙门县龙门河沿岸均禁止新上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等水污染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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