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氮氧化物怎么减?
根据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开展的西北各省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的情况来看,"十二五"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西北各省(区)和兵团的氮氧化物减排形势将非常严峻。
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严峻
"十一五"时期,西北各省(区)和兵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投入,取得了明显成效。
西北地区火电脱硫装机容量比例从2005年的5.4%到提高到2010年的8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393.7万吨,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52.7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西北地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4.11%和3.96%,分别超过既定的下降2.87%和1.96%减排目标,各省(区)和兵团都分别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标,渭河、湟水河等重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渭南、白银、石嘴山等环保重点城市空气污染逐步减轻。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污染减排指标增加、范围延伸、要求提高的新形势,西北各省(区)和兵团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减排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全力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从2011年全年核查的情况来看,西北各省区各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年度减排任务基本实现了年初预定减排任务。但是,氮氧化物排放量和上半年的趋势一样,依然维持较高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减排形势势仍然十分严峻。
氮氧化物排放为何居高不下?
根据日常督察和全年核查核算情况分析,造成西北各地氮氧化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新增排放量大。
火力发电量大幅上升,电煤用量剧增。2011年宁夏、新疆和甘肃火力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9%、34.37%和20.4%,增幅分别排全国第一、第三和第九位。宁夏、甘肃、兵团、新疆、陕西、青海电煤使用增速分别是52.7%、22.03%、28.42%、36.38%、11%和11.23%。火电企业新增氮氧化物占全部新增氮氧化物的比例分别达到77.43%、65.48%、47.62%、58.00%、41.23%和47.62%。
水泥产量增加较快。2011年陕西、兵团、青海、新疆、甘肃、宁夏水泥产量同比分别增长27.3%、32.16%、-5.96%、36.18%、13.22%和7.22%。水泥行业新增氮氧化物分别占全部新增氮氧化物的20.33%、45.45%、6.52%、10.33%、12.13%和0.97%。
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2011年青海、陕西、新疆、甘肃、宁夏、兵团汽车保有量同比分别增加45.09%、41.53%、40.76%、42.39%、47.09%和48.67%。机动车新增氮氧化物分别占全部新增氮氧化物的43.44%、31.01%、27.47%、19.09%、18.17%和6.71%。
二、各项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火电企业脱硝工程建设缓慢。由于国家出台脱硝电价补助政策较晚,并且只在部分省区进行试点,加之火力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新标准发布较晚,各火电企业对建设脱硝设施持观望态度。西北地区建设脱硝设施的机组非常少,截至2011年底,西北地区仅陕西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渭河热电厂、大唐宝鸡热电厂和国电宝鸡电厂有8台脱硝机组。甘肃国电兰州热电厂和兰州西固热电厂有4台脱硝机组。宁夏灵武电厂、水洞沟电厂有4台脱硝机组。共计16台机组、782万千瓦装机容量,占西北地区总装机容量的比例10.54%。
2011年上半年,由于脱硝设施运行费用高,一些已建设脱硝的火电机组为节约成本,不正常运行脱硝设施。西北地区仅有大唐灞桥热电厂1台机组,大唐陕西宝鸡热电厂和渭河热电厂、国电兰州范家坪热电厂等5台机组脱硝设施在运行,这些机组脱硝效率都仅达到30%~40%。国电宝鸡热电厂、兰州西固热电厂、宁夏灵武电厂的脱硝设施均未运行。
陕西和甘肃脱硝机组的氮氧化物削减量仅分别占本省氮氧化物全部新增量8.7%和4.64%,其他省(区)和兵团无脱硝工程的削减量。
2011年下半年,由于陕西省政府及宁夏自治区政府对正常运行的脱硝设施给予了一定的补助,甘肃省政府及环保部门加强了监管,16台脱硝机组的脱硝设施下半年均正常运行,发挥了减排效益。
同时,各地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硝工程建设进展缓慢。2011年除陕西省有7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脱硝工程外,西北其他省(区)和兵团没有一家水泥企业建成脱硝工程。
结构减排量较少。2011年,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关停小机组形成的削减量分别占全部新增量的35.98%、9.1%、57.65%、9.25%,青海、兵团没有关停小机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淘汰机动车形成的削减量分别占全部新增量的4.33%、3.71%、6.25%、7.17%、2.83%和0.54%。
三、火电企业超标排放较为普遍。
由于优质电煤供应紧张,火电企业利润空间下降,西北地区火电企业普遍亏损等原因,各地火电企业入炉煤质普遍下降,导致氮氧化物产生量增加。即使安装了低氮燃烧器的企业,也没有达到设计排放标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兵团超标的企业数分别占检查企业的26.67%、40%、50%、50%、55%和33.32%,平均超标比例在40%以上。四、环境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各地在氮氧化物减排上普遍存在工作力度不大,督促火电企业加快脱硝设施建设的办法不多,措施不硬等问题。对一些停运脱硝设施的企业没有依法进行处罚,排污费征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如何推进氮氧化物减排?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污染减排工作,对于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总体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日常督察和核查情况,笔者对做好西北地区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西北地区煤炭资源富集,地域广阔,经济社会属欠发达地区。随着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西北地区火力发电量、煤炭消耗量、水泥产量、重型载货汽车保有量将快速增长,氮氧化物新增量压力持续加大。因此,要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特别是对新建电力、钢铁、水泥项目,切实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脱硫脱硝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运。同时,项目要严格按批准总量排污,坚决杜绝项目投运之时即为超总量排污之时的现象发生。
二、尽快出台氮氧化物减排相关配套政策。目前只有甘肃省和宁夏自治区享受国家脱硝电价补助政策。鉴于脱硝设施建设、运行费用过高的实际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脱硝电价补助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另外,在国家还没有出台脱硝电价补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可以给火力发电企业一定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进行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同时,国家尽快发布水泥生产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建立倒逼机制,促进企业实施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地方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有脱硝设施不运行的企业、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足额征收排污费。
三、切实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地方对能耗高、排放强、治理无望的小火电机组要尽快将其列入关停计划。今年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量少的地区,对一些小的纯燃煤发电机组可先行关停,以减少火电企业氮氧化物减排量。整合一些地区自备电厂小机组,鼓励采用集中供热机组,集中建设脱硝装置。加大关停小水泥,报废黄标车的力度,将其作为完成全年减排任务主要措施。
四、切实加快现役机组脱硝工程建设,加强运行管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地加快30万千瓦以上现役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按照合理进度尽快形成减排能力,避免前松后紧的现象。已安装锅炉低氮燃烧器还没有达到现行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的机组,火电企业要燃用适应锅炉的优质煤炭。要精心操作,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尽快开展大型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确保这些脱硝工程在2013年底大部分建成,2014年全部建成,发挥减排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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