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着力拓展绿色崛起环境空间
作为江西省第一部涉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今年5月正式施行。同时,江西决定用一年时间,集中力量对鄱阳湖区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采砂、违法违规填湖和非法排污等进行综合整治,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
近年来,江西牢固树立“生态立省、绿色崛起”理念,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战略目标,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坚持走经济与生态融合发展的路子,江西省生态与经济相互促进的势头趋于明显,江西人引以为自豪的生态优势得到进一步强化。到2011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60.05%迅速提升到63.1%,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76.3%上升到80.6%,11个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十一五”各项节能减排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为改善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江西把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的环境保护作为首要工程来抓。江西省明确提出在鄱阳湖地区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在鄱阳湖保护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和最严格的环评审批,禁止新增污水排放口;对鄱阳湖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采取上收一级审批的措施。同时,在重金属重点防控流域和“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2011年,仅省本级否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30余个。迄今,鄱阳湖水质良好,是全国四大淡水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
“十一五”末期,江西投入50亿元,完成了全省84个县(市)、85座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建设,已成为全国第5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的省份。根据规划,“十二五”末,江西全省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有望将达到85%。在此基础上,江西又启动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力争3年时间,投资146亿元,全省102个工业园区全面建成工业污水处理设施,至2013年,全省工业园区日污水处理能力可达到250万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可达80%以上,实现工业园区超标废水零排放。
着眼于提升生态优势,江西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屏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一大”指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四小”指抓好城市、乡镇、农村以及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四个方面的造林绿化工作。目前,全省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352万亩,完成国省道以上通道绿化里程1.09万公里,新建森林公园56个、湿地公园47个,建设“森林园区”69个、“森林乡镇”155个、“森林村庄”3353个。
与此同时,江西积极开展农村清洁工程试点示范创建,已建成200多个国家级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十二五”期间,江西将建设87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