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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处理“电子垃圾”有望突破资金瓶颈

更新时间:2012-06-19 08:4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阅读:712 网友评论0

近日,由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处理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可申请基金补贴。

资金短缺一直被视为科学化处理“电子垃圾”的一大瓶颈,此次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望突破资金瓶颈。

五类产品将征基金、发补贴

《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将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五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

《办法》根据五类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并考虑相关行业利润水平和企业负担能力,分类确定了基金征收标准: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其中,《办法》明确针对“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给予定额补贴,秉承“补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并使处理企业合理盈利”原则,分类确定了基金补贴标准: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另据记者获悉,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采用绿色设计和使用环保材料,降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难度和成本,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具体办法将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收益甚微 回收处理遇尴尬

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规模正逐步扩大,每年面临淘汰更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也呈现快速扩张态势。

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保有量规模巨大: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五类电器电子产品每年的废弃量均达数千万台。

俗称“电子垃圾”的电器电子产品因自身拥有大量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而被公认为“城市矿产”。但由于资金缺乏、回收处理收益甚微,相关企业正面临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不科学、不规范,回收困难,甚至“拆解一台赔一台”的尴尬局面。

“因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只能把家里的旧电视卖给了废品回收员。一台7年多的32寸CRT纯平电视,才120块钱。” 6月14日,家住朝阳区管庄地区的北京市民李小姐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讲述了她卖掉旧家电的经历。

李小姐所说的“废品回收员”就常驻在她家小区的门口。该回收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废旧电视、电脑等主要家电都回收,只不过给的价比较低。”自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原本从他们这种“回收散兵”渠道回收的废旧家电早已被政府指定的回收企业取代。而指定企业最高400元/台的回收价格和上门回收的服务更是让这些社会回收渠道无货可收。

“我们也是收上来再转给上家,也就赚个差价。”该回收员告诉本报记者,废旧家电的回收一般要经过社区的基层回收、转卖回收站、再到最终的拆解企业,价格逐层递进。而直接由政府指定的拆解企业上门回收,给出的价格肯定高于直接从居民手里回收的价格。

随后,本报记者几经周折,6月16日终于与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的一家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取得联系,该企业一位姓顾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回收的废旧家电经过层层加价,再加上拆解成本,往往会出现‘拆解一台赔一台’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类似我们这样的小规模拆解企业不得不把一些难拆解和拆解成本高的电视、电脑等转卖给大企业,而一些空调、洗衣机等拆解较容易的产品才自行拆解。”上述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为了避免赔钱和无利可图,一些回收企业难免会将一些还能使用的电视、洗衣机等家电或者拆解的可用元器件转卖给二手电器市场谋取利益。

据记者了解,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家电“以旧换新”指定拆解处理企业有105家;列入环保部电子废物拆解处置名录的企业有84家;获得环保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有53家,扣除重复计算,我国目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共计140多家。

废旧电器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待建

“近年来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让电子废弃物规模快速扩大,且伴随我国居民家庭淘汰旧家电的周期性因素和新一轮节能产品的刺激政策实施,未来的电子废弃物规模仍会继续扩大。”曾参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前期起草工作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次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征收处理基金,体现了国际普遍采用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即谁生产产品,谁负责分解、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对生产企业征收处理基金,同时补贴处理企业的拆解处理行为,有助于突破电子废弃物处理的资金瓶颈,激发企业参与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周宏春表示,在“生产者负责”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应尽快形成企业自觉积极参与回收处理,并兼具经济和环境效益的长效机制,以避免补贴政策退出后出现电子废弃物再度无人问津的局面。

在周宏春看来,电子废弃物回收困难、难获收益的局面正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他认为,长效机制的建立首先就是要形成以生产企业为龙头,利益导向为主导,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回收体系。

其次,政府要发挥规范作用,规范回收行为,引导形成规模化的处理和回收利用。他强调:“形成规模化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第三,必须加强环境保护,使电子废弃物的处理行为不对当地环境和人员的健康构成不利影响和威胁。

“回收体系的建立必须以现有的社会回收体系为依托,逐步形成大规模回收处理企业共同参与的局面。与此同时还应逐渐培育形成人力拆解和自动化拆解相结合的处理格局。”周宏春强调,我国未来亟须确保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健康化以及可持续发展。

此外,对即将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和发放处理补贴的政策实施,周宏春提醒,必须严格规范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防止出现早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中出现的“瞒报、多报置换数量,骗取国家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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